谷雲春

谷雲春

谷雲春,化名陳明,革命烈士,女,河北省豐潤縣,谷家套村人。中共黨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雲春
  • 別名:陳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河北,唐山,豐潤,谷家套村
  • 出生日期:1927年
  • 逝世日期:1948年2月13日
  • 職業:武清縣婦聯會主任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領導農民進行土地革命
簡介,擎紅旗播火種智在革命,斗頑敵顯英威浩氣長存,

簡介

1942年,年方15歲的陳明就在本村婦女識字班的教育下開始從事抗日活動,為救國救民奔走忙碌。1944年奔赴香武寶聯合縣,任一區婦女委員,後任婦救會主任。1946年又掉香河縣六區任婦救會主任。1947年初,20歲的陳明即任武清縣婦聯會副主任,1947年12月,任縣婦聯會主任。在革命的風風雨雨里,她始終在殘酷的游擊區堅持鬥爭,和廣大婦女一起,站在對敵鬥爭的最前列。

擎紅旗播火種智在革命

陳明同志到武清後,置生死於度外,堅決要求到最艱苦的邊緣區工作。當時,地處北運河東岸的大十百戶村,是全五區封建勢力堡壘,又與河西岸的敵占區相對,開展工作極其困難。可是陳明同志不計較個人安危,按照黨的指示,到村後就深入貧苦農民家中,宣傳形式,耐心講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革命紅旗一定能插遍全中國”等革命真理。她很快與人民民眾建立了密切的聯繫,並把民眾發動起來,迅速開展土地改革運動。時值敵人不斷出沒,環境十分惡劣。陳明膽大心細,組織婦女對地主進行了無情的鬥爭,工作開展的扎紮實實,很有生氣。
隨著土地改革的深入進行,邊緣區的斗陣就愈加白熾化。逃亡至北運河西,敵占區的地主,糾結反動武裝--還鄉團,像餓狼似的撲向大十百戶村,進行階級報復,一連捕殺十幾名貧苦農民,放火燒毀3戶貧民的房子。為了宣傳民眾穩定人心,鼓舞鬥志,堅持對敵鬥爭,陳明同志在敵人剛剛龜縮至北運河西時,立即爬上屋頂,冒著生命危險,拿著廣播筒高聲喊道:“八路軍不會走,八路軍永遠和老百姓戰鬥在一起!......”人民沒有被國民黨反動派、地主惡霸的暴行嚇到,反而對敵人更加憤恨。十幾名青壯年踴躍參軍參戰,革命烈火愈燒愈旺。陳明同志向民眾宣誓:“我要永遠和人民死在一起!”。

斗頑敵顯英威浩氣長存

1948年2月13日,寶坻縣地主還鄉團隨國民黨暫三軍汽車團向冀東武清縣北運河東解放區進行大掃蕩。住在尤莊村的陳明聞訊後,馬上組織尤莊村幹部和民眾轉移。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陳明同志也隨民眾撤往北辛莊。懷孕近五個月的陳明在撤退中,精疲力竭,便躲在一座大窯里,不幸被敵人發現被捕。後來敵人在北辛莊村幹部於德江身上搜出土改檔案。危急時刻,為使村幹部和民眾免受劫難,陳明同志挺身而出,大聲說:“檔案是我的,就我一個是八路軍,別人都是老百姓!”她被敵人押至大口哨村西,誓死不再往前走一步。敵人逼她供出八路軍的去向,陳明巋然自若,高聲回答:“今天,你姑奶奶落在你們土匪手裡,要殺就快點殺,不用廢話!”敵人惱羞成怒,用機槍將她殘酷殺害了。
陳明同志用年輕的生命和滿腔的熱血,譜寫了一曲動人心弦的壯歌,表現出中華兒女的凜然浩氣!她的革命精神永遠激勵人民奮勇前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