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租

谷租

谷租亦稱“產品地租”、“實物地租”。地租形態之一。地主將土地租給農民耕種,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數額,以實物形式占有農民的剩餘勞動所生產的產品。在中國封建社會時期,實物地租是地租的主要形式。作為地租的實物,主要是農產品,其次是副產品和手工業產品。確定實物數量的方法有分成制和定額制。在全國大部分地區,實物地租數量一般占到土地收穫物一半左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租
  • 拼音:gǔ zū 
  • 注音:ㄍㄨˇ ㄗㄨ
  • 出處:《漢書·貢禹傳》
(1).謂以穀物等產品交納租稅。《漢書·貢禹傳》:“農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捽屮杷土,手足胼胝,已奉谷租,又出藁稅,鄉部私求,不可勝供,故民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
(2). 中國 舊時對實物地租的通稱。佃戶以產品交納。所納產品各地不一,大致水田以稻穀、糙米為主,旱地以小麥、小米、高粱、玉米為主。此外也兼交副產品。谷租在舊 中國 的地租剝削中占主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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