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春友

谷春友,現任松原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人物履歷,工作分工,職務任免,

人物履歷

1992.09——1994.07 吉林省銀行學校財會專業學生
  1994.08——2000.06 前郭縣土地環保局科員
  2000.06——2002.03 前郭縣委組織部科員
  2002.03——2003.05 松原市紀委辦公室科員
  2003.05——2008.07 松原市紀委辦公室副科級檢查員
  2008.07——2010.12 松原市紀委黨風室副科級檢查員
  2010.12——2011.07 松原市紀委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
  2011.07——2013.04 松原市紀委正科級檢查員兼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
  2013.04——2015.06 松原市紀委機關事務管理室副主任、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
  2015.06——2016.08 松原市紀委案件審理室(申訴複查工作辦公室、市監察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2016.08——2019.09 松原市紀委案件審理室(申訴複查工作辦公室、市監察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辦公室)主任
  2019.09—— 松原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綜合規劃、深化改革(企業改制)、公路建設養護、招商引資、環境保護、交通戰備、農村公路等方面工作。
  並分管局綜合規劃科(交通戰備辦)、局建設管理科、市公路服務中心、市公路客運站、市公共汽車公司。
  同時負責市重點公路工程建設辦公室、市“四好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國道綏沈線肇源至松原松花江特大橋建設、原公路工程建設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松原綜合客運樞紐項目建設、寧江客運站建設、森林城創建等階段性工作。承擔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務任免

2024年2月21日,松原市人民政府決定谷春友同志晉升為市交通運輸局三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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