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新生

谷新生

谷新生,男,安徽當塗人,出生於1964年7月。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歷。曾任安徽省鹽業金融信息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24年4月,金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谷新生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新生 
  • 籍貫:安徽當塗
  • 出生日期:1964年7月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人物經歷,所獲榮譽,出版圖書,人物事件,監察調查,提起公訴,

人物經歷

谷新生
谷新生
先後在安徽省供銷社財會處、省供銷社印刷廠、新世紀大廈、新世紀旅行社、省供銷社改革辦、安徽德信擔保公司、合肥德善小額貸款公司、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團)公司工作。
曾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安徽鹽業金融信息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所獲榮譽

谷新生
谷新生
2017年元月16日,谷新生當選2016年度合肥十大經濟人物。

出版圖書

  • 沒有更多了
作者名稱:谷新生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2010年9月1日
《信用擔保實務》是2010年9月1日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谷新生 。
展開

人物事件

監察調查

2023年12月,安徽省鹽業金融信息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谷新生涉嫌嚴重違法,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指定管轄,接受六安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24年4月12日,據“安徽檢察”官微訊息:安徽鹽業金融信息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谷新生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金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金寨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谷新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金寨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谷新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身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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