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山

谷俊山

谷俊山(1956年10月——),男,漢族,河南濮陽人,原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原中將軍銜,2009年12月任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

2015年8月10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俊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濮陽
  • 出生日期:1956年10月
  • 主要成就: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
人物經歷,早年經歷,參軍入伍,調回老家,二次轉折,總後歲月,人物事件,烈士造假,謀取私利,提起公訴,社會影響,一審開庭,一審宣判,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谷俊山,1956年10月出生於河南省濮陽市孟軻鄉東白倉村。其父谷彥生,1924年農曆正月初二出生,1990年去世。其母十六七歲左右從臨近的孟村嫁到東白倉村,與谷彥生共育有六個孩子。
谷俊山國小就讀於東白倉國小,國中就讀於孟軻鄉中學。青少年時的谷俊山很調皮,學習成績也不出眾。

參軍入伍

1971年1月,國中畢業即參軍入伍。谷俊山被分到位於吉林省長白山區的柳河縣,瀋陽軍區航空兵16師48團機務大隊二中隊服役。谷俊山任儀表員,1974年提乾,任特設師(排職),分管飛機儀表、電器。工作能力和技術水平一般,愛走上層路線。在黨員評議中,曾多次獲得“差”評,遭到時任團副政委張龍海的公開批評。後與張龍海的大女兒張素燕結婚。

調回老家

1985年6月,中央軍委大裁軍,谷俊山的岳丈張龍海通過其在濟南軍區的戰友,將谷俊山調到其河南老家濮陽陸軍軍分區,其妻張素燕進入濮陽市公安局。中原油田經營辦與濮陽軍分區聯合興辦了聯營廠和橡膠廠,濮陽軍分區聘賈慶賢當經營辦主任,並授上校軍銜,副主任由少校谷俊山擔任。谷俊山憑藉地方支援部隊建設的政策,從中原油田購進大量平價鋼材、木材、原油,然後高價倒賣,獲利頗豐。然後到處送禮,贏得了軍分區領導的賞識。

二次轉折

1994年,谷俊山迎來人生的第二次轉折。
濟南軍區首長下來檢查工作,谷俊山負責後勤接待。谷俊山搞經營的才能受到首長的賞識,1995年,他被調到濟南軍區生產辦公室,任副主任,正團級。谷俊山後勤管理才幹得到充分發揮,職位也迅速躥升。很快升任濟南陸軍指揮學院副院長,副師級。期間,谷俊山被安排到國防大學進修。

總後歲月

2001年7月,谷俊山奉調進京,任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副部長。2003年,谷俊山晉升為少將軍銜。
2007年6月,谷俊山任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部長,全軍房改辦公室主任。2009年,任解放軍總後勤部副部長。2011年“八一”建軍節前夕,谷俊山晉升中將,直至2012年2月,解放軍總後勤部進行人事調整,谷俊山不再擔任副部長。

人物事件

烈士造假

病逝於1990年的谷俊山之父,有一座個人陵園,墓前牌位上刻著“雨花台烈士”五個字;更在一本名為《生死記憶》的書中,被塑造成一位早年參加革命、“講情義、重然諾的男子漢”。“雨花台烈士”,只是谷俊山為自己塑造“紅色血統”的努力之一。
陵園建成後,每逢清明,谷俊山回來掃墓,警車開道,前呼後擁。而大多數時候,園門緊閉,時有軍人去打掃。村民們說那是濮陽軍分區的人。
谷俊山
2012年春天,當調查組人員到濮陽進入陵園時,發現谷彥生墓前的牌位上赫然刻著“雨花台烈士”五個大字。而濮陽市民政部門的烈士檔案中,並無名叫“谷彥生”的烈士。

謀取私利

2003年至2006年,共有9萬多名軍隊離退休幹部擁有了自己的住房。其中,中央軍委專項投資25億元。而2005年至2007年間,投入更新改造干休所、住房條件和營院環境,總後勤部投資達5億元。
谷俊山
2008年修訂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營房建築面積標準》實施,各職級軍人公寓住房標準有較大幅度的提高。總後勤部還再次調整全軍住房租金標準,同時增發軍隊人員房租補貼。至2009年10月底,全軍先後對20多個旅團部隊營區實施綜合整治,整治後的營房15到20年內不需再做大修整;全面推開土地競價轉讓方式改革,轉讓土地累計獲益300多億元。
2010年11月,軍隊房地產租賃管理改革在全軍部隊全面推開。當時已升任總後勤部副部長的谷俊山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時稱,軍隊空餘房地產作為一筆大的戰略資源,為部隊作戰訓練、戰備執勤、武器試驗和屯兵養兵,提供了重要物質依託。
軍隊住房標準大幅度提高、軍營第四次大規模擴建以及營具的全面升級換代,本是軍隊後勤保障的大事,谷俊山卻從中謀得尋租空間。其中,尤以土地處置和房地產開發領域為甚。
在不少位於城市黃金地段的軍方土地出讓中,谷俊山亦收受巨額回扣。在北京,谷俊山染指的二環黃金地段周邊軍隊地產達數十塊,擁有數十套房,每套面積都在170平方米左右。在河南老家濮陽,谷氏家族攫取的土地和開發的樓盤遠近聞名。谷俊山還與地產商商定,地產商從他手裡拿地,中間差價利潤的60%要歸其所有。
2014年1月12日,在其河南濮陽的老家中,其被查抄的財物裝滿四輛卡車,其中包括一艘寓意“一帆風順”的大金船、一個寓意“金玉滿盆”的金臉盆以及一尊純金毛澤東像,僅軍用專供茅台酒就裝滿了兩卡車。谷俊山在老家占地十幾畝,仿造故宮的建築風格建造了“將軍府”,結構匠心獨運,從空中瞭望像一把手槍的形狀。在上海,一塊軍產賣了20多億,其中大約6%為谷俊山的回扣,回扣就一個多億,觸目驚心。”

提起公訴

2014年3月31日,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案,軍事檢察院于軍事法院提起公訴。軍隊法律專家欲曉解讀了審理谷俊山案件有關訴訟法律問題。專家指出,案件依法由軍事法院管轄,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式審理,可能涉及軍隊後勤裝備的生產、採購等情況,或因涉及軍事秘密,軍事法院依法不公開審理。對谷俊山案軍事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意味著案件進入了審判階段。

社會影響

中央反腐決心凸顯
一是處理谷俊山反映出黨中央、中央軍委堅定的反腐決心。總後領導第一次向胡主席匯報情況,講了兩個多小時,原來向胡主席建議把谷俊山調離總後,胡主席不同意,認為這樣的人調到什麼地方都是禍害,是胡主席下決心懲處谷俊山,才將其繩之以法。習近平主席上任後,十分重視谷俊山貪腐案,先後10多次點到谷俊山,特別指示要一查到底。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中央軍委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表明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有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軍隊決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處。
二是處理谷俊山反映著我軍有自淨能力,可以清除發現的腐敗分子。假如說一些貪腐案多因內訌、民眾舉報而清除,谷俊山案則是總後黨委的組織行為,這反映出我黨我軍有刮骨療毒的強大勇氣,同時也反映我黨我軍有一批高級領導幹部敢於與腐敗分子作鬥爭,這是至關重要和特別應予肯定的。同樣重要的是,谷俊山的案子讓全軍特別是決策層看到了問題及其癥結,這恰恰誘發了改革的機會,提供了變革的動力。習主席和新一屆軍委領導上任以來,軍隊在治腐方面有一系列新舉措,特別是加強了制度建設。從2013初開始,連續出台了《厲行節約嚴格經費管理的規定》,最近又下發《軍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其中"將幹部提升晉職與審計結果掛鈎"。2013年10月29日,中央軍委印發《中央軍委關於開展巡視工作的決定》和《中央軍委巡視工作規定(試行)》,這就把此前已經開展的巡視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等等。這些注定會對遏制進而消除腐敗產生積極作用。11月5號,新華社發布訊息,軍隊和武警整風清退房子8100套,車輛25000台,這應當說已見成效。
三是處理谷俊山得到了廣泛支持,有強大的民眾基礎,並且反腐越徹底,贏得的支持度就會越高。有人擔心谷俊山作為總部領導,因腐敗問題被揭發出來,會影響著軍隊的形象,短期和表面看有這個問題,如果以積極的姿態,辯證的思維看問題,完全可以確信,只要我們在反腐問題上動真格,就可以化被動為主動,最終會贏得人民民眾的支持。總後紀檢部門到谷俊山家鄉查封其違法所得時,當地的老百姓鼓掌歡呼,谷家僱請的一個看家護院的人,悄悄把工作組的同志引到一處地下室,起獲沒有審出的550箱茅台酒。其情其景,讓許多同志感慨又回到革命戰爭年代的軍民關係。

一審開庭

2014年4月1日,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指控谷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立案。鑒於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軍事秘密,依法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期間,軍事檢察院補充起訴谷俊山犯行賄罪。軍事法院經審理認為,谷俊山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危害後果特別嚴重,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行賄、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鑒於谷俊山歸案後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

一審宣判

2015年8月10日,軍事法院依法對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濫用職權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谷俊山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贓物予以追繳,剝奪中將軍銜。案件審理期間,軍事檢察院補充起訴谷俊山犯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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