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錢貨輕重奏》是唐代闕名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議錢貨輕重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闕名
作品原文
議錢貨輕重奏
伏準今年閏正月十七日敕,令百寮議錢貨輕重者。今據群官楊於陵等議:“伏請天下兩稅榷鹽酒利等,悉以布帛絲綿任土所產物充稅,並不征見錢,則物漸重,錢漸輕,農人且免賤賣匹帛者。”伏以群臣所議,事皆至當,深刊公私。請商量付度支,據諸州府應徵兩稅供上都及留州留使舊額,起元和十六年已後,並改配端匹斤兩之物為稅額,如大曆已前租庸課調,不計錢,令其折納。使人知定製,供辦有常。仍約元和十五年征納布帛等估價。其舊納虛估物與依虛估物回計。如舊納實估物並見錢,即於端匹斤兩上量加估價回計。變法在長其物價,價長則永利公私,初雖微有加饒,法行即當就實。比舊給用,固利而不害。仍作條件處置,編入旨符。其鹽利酒利,本以榷率計錢,有殊兩稅之名,不可除去錢額。但舊額中有令納見錢者,亦請令折納時估匹段。上既不專以錢為稅,人得以所產輸官,錢貨必均其重輕,隴畝自廣於蠶織,便時惠下,庶得其宜。其土乏絲麻,或地連邊塞,風俗更異,賦入不同,亦請商量,委所司裁酌,隨便宜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