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敘

清制於考核官吏以後,對成績優良者給以議敘,以示獎勵。議敘之法有二,一加級,二紀錄。又由保舉而任用之官亦稱為議敘,如議敘知縣之類。

yì xù
1、清制對考績優異的官員,交部核議,奏請給予加級、記錄等獎勵,謂之“議敍”。 清 朱珪 《吏部稽勛司郎中張君墓志銘》:“乾隆庚子科舉人,議敍八品京官。” 清 譚嗣同 《先仲兄行述》:“以國子監生充實録館謄録,議敍通判。”
2、指掌議敘之官。《清史稿·選舉志七》:“惟四庫館謄録、議敍等職,多靳不令納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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