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廢縣獲留記略

《議廢縣獲留記略》是一篇追記文章,作者是卜永升。

基本介紹

  • 書名:《議廢縣獲留記略》
  • 作者:卜永升
明嘉靖三十一年,河決草灣口[1]。三十六年,樓寇殘破,田沼民逃[2]。萬曆四年,漕撫部院吳公桂芳議廢縣,以丁畝[3] 分附海、沭、山、清[4]四處。七年五月,總河部院潘公季馴、漕撫部院江公一麟、工科給事中尹公理、巡按御史李公時成、中河郎中佘公毅中、徐州兵備副使游公季勛、營田僉事史公邦直、淮安府局霉殼知府宗公伯華、兩淮運判曹公珙臨縣會議。
時兵備游公謁文廟,仰視殿廡,嘆曰:“今而後無復縉紳[5] 至此矣!”太惜[6]者久之。次日,營田僉事史公至,見能仁寺塔[7],登之,周覽形勝。集士民諭曰:“此方生氣尚旺,若留意撫恤,數年間疲瘠可起,且爾等知目前逋組榜晚負[8]難比赤縣,抑思[9]分屬鄰治,其民果為爾包佃[10]乎?其官果為爾設處[1l]乎?按額而征,視汝等為螟嶺子[12],非逃即死,果能復戀此土乎!且生員廩餼[13]學有定額,又於何處安插乎?惟議助逋欠,姑存拒危姜狼縣治頌良灶,此上策也。”遂與部院科道會議,安東海口門戶,不宜輕撤藩籬,並里裁員[14],糧征見戶設[15],灘租、船稅、魚綱等銀,以抵漕糧。又議府庫鹵奄切四稅,添補缺額,歲計三千三百五十兩三錢五分二厘。由是民困始蘇,縣治獲存,至今為淮安屬邑。
上台存留赤縣之功,可社稷祀之。予恐日久失其傳,乃為之記其略。
【作者簡介】卜永升,字淡庵,安東(今漣水)縣人,清順治六年(l649年)進士。歷任郟縣、修武縣知縣,所到之處皆有政聲。後辭官歸里,慮縣誌散佚,遂搜碑講提集編輯,使後來編修縣誌賴以有徵。
【寫作背景】這篇文章,是卜永升收集縣誌資料過程中,對明萬曆七年(1579年)廢縣之議的追記。
【注釋】[1]草灣口:在清江浦東十餘里,明末於此開草灣新河。[2]田沼民逃:田為沼澤,人民逃散享頌。[3]丁畝:丁賦和畝捐,舊時,男子滿16歲為丁男,女子滿16 歲為丁女。[4]海、沭、山、清:即海州、沭陽、山陽(今楚州區)、清河(今淮陰區)。[5]縉紳:原指官臣的裝束,為官宦的代稱。[6]太惜:非常捨不得。[7]能仁寺塔:即妙通塔,於北宋年間,1948年毀於兵燹。1999年重建,2002年8月落成。[8]逋負:逃繳欠繳的稅賦。[9]抑:抑或,還是。抑思,還是想。[10]包佃:包交租斌。[11]設處:設身處地為之著想。[12]螟嶺子:養子。[13]廩餼:指官府發給在學生員的膳食津貼。[14]並里裁員:明代縣以下為鄉、為里,並里,即合併減少里凶習套再數;裁員,即裁減吏員,均為減輕農民稅賦的措施。[15]糧征見戶設:此前,安東縣因黃河頻繁決口,俺沒或沖毀的耕地很多,人民逃散嚴重,這些積欠的賦稅卻不被及時減免,造成未逃散之民倍受其殃。實行“糧征見戶設”,即從實際出發征糧徵稅,不失為減輕民眾負擔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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