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南北二郊坎位詔》是出自於《隋書·禮儀志》中的一個故事。 禮,祭月於坎。良由月是陰義。今五帝天神,而更居坎。又禮云: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並是別祭,不關在郊,故得各從陰陽,而立壇坎。兆於南郊,就陽之義,居於北郊,就陰之義,既雲就陽,義與陰異,星月與祭,理不為坎。(《隋書·禮儀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