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護送組

警隊護送組

警隊護送組成立於1986年4月,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由行動處處長直接指揮。警隊護送組的主要任務為護送,包括國家元首、重要人物、重要人物靈柩、國寶以及危險性物質等,為警務處最前線的接待角色之一,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被護送人士的重視及看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警隊護送組
  • 外文名:Force Escort Group,FEG
  • 成立時間:1986年4月
  • 隸屬:香港警務處行動處
歷史沿革,組織,訓練,

歷史沿革

警隊護送組成立於1986年4月,成立初時,有15名人員,首個任務是護送到訪香港的英國雅麗珊郡主(兼時任的皇家香港警察輔助隊榮譽總監)。
於2008年至2011年,簡迪文警司出任期間,進行了多項改革,包括重組部門、增設總部隊以應付不斷增加的工作量,及統一每年兩次的遴選及訓練課程等。

組織

警隊護送組由各陸上總區交通部59名人員所組成,現任主管為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的吳豪峰警司,副主管為總督察,由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處)直接指揮。根據5個陸上總區,人員被配至5小隊,每區共有10名人員,其中以西九龍總區的小隊為主隊,負責處理所有護送相關的策劃工作。除了主隊之外,其餘四隊小隊的人員在有任務時才會集合,日常須負責常規的職務。

訓練

投考加入警隊護送組的人員必須擁有交通部資歷,成功投考並且通過遴選的人員,必須接受為期5天不同種類的課程或訓練(名為警隊護送組標準課程)。訓練內容以個人技術為主,包括筒陣訓練和(包括窄路調頭、前方障礙物起步、定點迴轉以及高速收掣轉向等訓練在內的)轉向的操控訓練等內容。另外,包括不同類型的課程,例如電腳踏車要員護送訓練課程Motorcycle VIP Escort Training Courses〉。
此外,警隊護送組亦經常舉辦交流活動,就不斷地更新以及制定護送策略、戰術、後勤支援、人員安全及訓練等作出研究以及探討;包括出訪海外其他相關部門,例如美國特勤處總統車隊護送組(Motorcade Support Unit,MSU)等等。於2011年夏季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前(由2010年7月開始),警隊護送組與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進行交流,向後者講解警隊護送組的車隊護送策略概念、舉行簡報會及交流經驗。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於2010年11日派出20人代表團到訪香港,觀摩警隊護送組的策略。於2011年4月,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再次邀請了5名警隊護送組人員到深圳訪問,於其訓練場地向逾60名深圳各區公安局人員示範駕駛技巧。歷月,深圳市公安局交警部人員於警隊護送組標準課程中擔任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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