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備條令

關於軍隊警備工作的軍事法規。軍隊實施區域性管理、組織警備勤務工作的基本依據,軍人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中央軍委1997年10月7日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警備條令》,主要規定了警備工作的性質、主要任務和原則,警備工作的領導機構及關係,警備司令部的職責和工作制度,警備執勤人員的職權、管理與監督,對軍容風紀、軍人權益、軍車運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維護,警備分隊的訓練與收容所管理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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