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備區(軍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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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備區,固定的建制單位。在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任務,如負責所在城市的警衛、守備任務,協同地方維持治安,以及海防守備任務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警備區
  • 區域:軍事區域
中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在各大中城市皆設有警備司令部,規模大小不盡相同,有的是固定的建制單位,有的由當地駐軍兼任,也有的臨時抽調人員組成。
中國人民解放軍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於1932年12月在中央蘇區閩贛邊曾建立建(寧)黎(川)泰(寧)警備區。
抗日戰爭時期,於1937年10月在陝甘寧邊區設立綏德警備司令部,主要擔負綏德、米脂、葭縣(今佳縣)、吳堡、清澗等縣的守備任務。1939年8月,成立關中警備司令部。1942年,設立陝甘寧晉綏聯防軍司令部,下轄延屬、綏德、三邊、隴東、關中等警備區。
解放戰爭時期,在解放了的中等以上城市設立警備司令部(警備區),或指定駐軍機關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在一些重要城市和戰略要地設立警備區。在上海、天津、重慶等中央直轄市設立的警備區隸屬軍委國防動員部,同時是所在市的中國共產黨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軍委國防動員部和市黨委、市政府的雙重領導。警備區設領導機關,轄若干區、縣人民武裝部和數量不等的部隊,負責所在市的警衛、守備和民兵、預備役、兵役、動員工作,維護軍容風紀,組織實施軍車交通安全檢查,協同地方維持治安等。上海警備區還承擔相應的海防守備任務。
世界上有的國家也設有警備區。如日本設有大湊、舞鶴、橫須賀、吳港、佐世保等警備區,隸屬地方隊,下轄若干警備隊、護衛隊。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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