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罡,男,漢族,1976年8月出生,廣東陽江人,本科學歷,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11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東省茂名信宜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2019年9月30日,化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譚罡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譚罡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陽江
- 出生日期:1976年8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決定逮捕,
人物履歷
1997.09-2000.08 湛江海洋大學讀書
2000.08-2000.11 在家待業
2000.11-2002.02 共青團茂名信宜市委工作
2002.02-2002.11 共青團茂名信宜市委青少年工作部副部長
2002.11-2005.03 共青團茂名信宜市委學少部部長(其間:2002.03-2004.09參加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函授本科班學習)
2005.03-2008.02 共青團茂名信宜市委副書記,2007.06任共青團茂名信宜市委黨組成員
2008.02-2010.07 共青團茂名信宜市委員會黨組書記、書記
2010.07-2014.08 茂名信宜市北界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4.08-2014.11 茂名信宜市東鎮街道黨委書記
2014.11-2016.07 茂名信宜市東鎮街道黨委書記,市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掛職)
2016.07-2017.01 茂名信宜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鎮街道黨委書記,市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掛職)
2017.01-2019.07 茂名信宜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工業園黨工委書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4月,據茂名市紀委監委訊息:茂名信宜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信宜市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譚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9月,經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紀委監委對信宜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信宜市工業園區黨工委原書記譚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罡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規經商辦企業;毫無紀律和法律意識,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與私營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在工程承包、土地徵收、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譚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茂名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茂名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譚罡開除黨籍處分;由茂名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信宜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決定逮捕
廣東省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譚罡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由茂名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化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9月30日,化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譚罡決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