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學(第二版)(高等學校文科教材)》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書籍,作者是陳一雲 。
基本介紹
- 書名:證據學(第二版)(高等學校文科教材)
- 作者:陳一雲
- ISBN:7-300-00678-7
- 出版時間:2000-11-21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章節目錄,
基本信息
作 者:陳一雲 著
出版時間:2000-11-21
字 數:350 千字
書 號:D0080-A
ISBN:7-300-00678-7
譯 者:
包 裝:平
印 次:2-7
開 本:32
內容簡介
《證據學》(第二版)出版說明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1年初版的《證據學》,是依據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85年至1990年高等學校文科教材編選計畫,並受國家教育委員會委託編寫的高等學校文科教材。該書自出版以來,由於適應教學需要,承蒙讀者厚愛,曾先後重印10次,印數近7萬冊。1995年該書榮獲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授予的第三屆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二等獎。近年來,由於有的法律對涉及證據的問題作了若干修改和補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又有不少新的司法解釋,司法實際狀況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原書的部分內容需要修改,同時也需要增加反映司法改革的新經驗和理論研究的新成果。為此,我們在修改原書的基礎上,編著了這本《證據學》(第二版)。 本教材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按照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對我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中有關證據的各項規定和涉及證據的司法解釋,力求作系統、準確的闡述,對司法實踐中運用證據的新經驗進行了理論概括。本教材本著求真務實的學風,既注意吸收證據理論研究的新成果,對理論探討中的重要問題作了評析,並以翔實的材料和嚴密的邏輯論證了自己的觀點,努力使本教材具有深刻的理論性和較強的實用性。 《證據學》初版的撰稿人,除孔慶雲先生、袁紅兵先生外,均為本書第二版的撰稿人。同時汪建成先生、王新清先生應邀參加了本書第二版的撰寫。 本教材的撰稿人及其分工如下: 陳一雲(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第一章、第三章、第五章和第九章; 汪建成(北京大學教授):第二章、第十六章; 嚴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第四章、第六章、第八章和第十一章; 唐永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第七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二十章和第二十一 章; 李寶岳(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第十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和第二十二章; 王新清(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第十二章、第十四章和第十九章。 《證據學》(第二版)自1998年6月決定撰寫,前後歷時兩年。撰稿人交稿後,由主編陳一雲教授、副主編嚴端教授、王新清副教授統改定稿。儘管我們力求精益求精,但由於水平所限,缺點、錯誤在所難免,懇請讀者批評指正。 編 者 2000年6月
章節目錄
目 錄緒 論第一章 證據學概述 (3) 第一節 證據學的研究對象 (3) 第二節 證據學的體系 (6) 第三節 證據學的研究方法 (7) 第四節 證據學與近鄰部門法學 (10) 第五節 證據學與訴訟任務 (14)第一編 史 論第二章 外國主要證據制度的沿革 (19) 第一節 外國證據制度的歷史發展概述 (19) 第二節 大陸法系國家證據制度的歷史演變 (20) 第三節 英美法系國家證據制度的歷史演變 (36) 第四節 當代世界各國證據制度發展變化的一般趨勢 (46)第三章 舊中國證據制度的沿革 (50) 第一節 奴隸社會的證據制度 (50) 第二節 封建社會的證據制度 (54) 第三節 中華民國時期的證據制度 (76)第四章 新中國證據制度的創立和發展 (80) 第一節 新中國證據制度的創立和發展概述 (80) 第二節 新中國證據制度的特點 (89) 第三節 新中國證據制度的理論基礎 (94)第二編 總 論第五章 證據的概念和意義 (99) 第一節 證據的概念 (99) 第二節 證據的“法律性”或“合法性”問題 (104) 第三節 證據的意義 (111)第六章 證明任務 (114) 第一節 訴訟證明的概念 (114) 第二節 證明任務 (115) 第三節 定案證據必須確實、充分 (118)第七章 證明對象 (128) 第一節 證明對象的概念和對其研究的意義 (128) 第二節 刑事訴訟中的證明對象 (130) 第三節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對象 (140) 第四節 行政訴訟中的證明對象 (147) 第五節 關於證據事實是否證明對象 (149) 第六節 訴訟中的免證事實 (153)第八章 證明責任 (160) 第一節 證明責任的概念 (160) 第二節 證明責任的承擔 (169)第九章 推定 (178) 第一節 推定的概念和意義 (178) 第二節 推定的適用 (183) 第三節 無罪推定 (184)第十章 證據的分類 (194) 第一節 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 (195) 第二節 有罪證據與無罪證據、本證與反證 (197) 第三節 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 (202) 第四節 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206)第十一章 運用證據的基本原則 (212) 第一節 我國訴訟中運用證據的基本原則 (212) 第二節 貫徹執行運用證據的原則必須堅持辯證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 (222)第十二章 收集證據 (227) 第一節 收集證據概述 (227) 第二節 收集證據的主體 (231) 第三節 司法機關收集證據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237) 第四節 證據的保全 (243)第十三章 審查判斷證據 (247) 第一節 審查判斷證據的概念和意義 (247) 第二節 審查判斷證據的重心和諸方面 (250) 第三節 審查判斷證據的一般方法 (257) 第四節 形式邏輯在審查判斷證據中的運用 (264)第三編 分 論第十四章 物證 (271) 第一節 物證的概念和意義 (271) 第二節 物證的收集、固定和保管 (277) 第三節 物證的審查判斷 (281)第十五章 書證 (287) 第一節 書證的概念和意義 (287) 第二節 書證的分類 (292) 第三節 書證的收集和保管 (296) 第四節 書證的審查判斷 (299) 第五節 外國關於書證的理論和立法 (301)第十六章 視聽資料 (304) 第一節 視聽資料的概念和立法情況 (304) 第二節 視聽資料的種類 (308) 第三節 視聽資料的收集和審查判斷 (312)第十七章 證人證言 (321) 第一節 證人證言的概念和意義 (321) 第二節 證人的特點和不能充當證人的人 (324) 第三節 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331) 第四節 對證人的詢問 (339) 第五節 證人證言的審查判斷 (349)第十八章 刑事被害人陳述 (354) 第一節 刑事被害人陳述的概念和意義 (354) 第二節 刑事被害人的權利和義務 (358) 第三節 對刑事被害人的詢問和對其陳述的審查判斷 (365)第十九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371) 第一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概念和意義 (371) 第二節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訊問 (381) 第三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審查判斷 (389)第二十章 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的陳述 (397) 第一節 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陳述的概念和意義 (397) 第二節 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陳述的分類與當事人的承認 (403) 第三節 對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的詢問和對其陳述的審查判斷 (409)第二十一章 鑑定結論 (413) 第一節 鑑定的種類和鑑定結論的概念 (413) 第二節 鑑定結論的實質和意義 (416) 第三節 鑑定人與鑑定活動的組織 (421) 第四節 鑑定結論的審查判斷 (427)第二十二章 勘驗、檢查筆錄 (431) 第一節 勘驗、檢查筆錄的概念和意義 (431) 第二節 勘驗、檢查筆錄的製作 (438) 第三節 勘驗、檢查筆錄的審查判斷 (441)第三節 勘驗、檢查筆錄的審查判斷(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