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優惠售價是股價公司為增資而發行新股票,對現有股東給予優先購買權和售價上的優惠。對現有股東給予一定比例優先購買新股票的權利,叫 “附權發行”。由於公司在歷年盈餘中都要提留一部分不予分配,作為公積金或其他準備金,成為全體股東共有的積累。因此,公司增發的新股票,應讓現有股東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價格亦應低於市場。否則,對新老股東同等相待,新股東與老股東共享過去的積累,顯然有失公允。
對於現有股東,規定在一定時間內 (通常不超過1個月),可以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購買新股票 (如持有10個股可以購買1股新股票),並按現行市價的一定折扣認購。如果股東不擬增購新股,它可以將優先股權出售。但超過規定期,優先購股權自動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