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行為管理是對參與證券交易的當事人的活動表現所實施的監督。當事人,包括所有直接或間接參與證券交易的投資者、證券商、發行公司、投資顧問或投資基金經理、律師、會計師等。管理內容包括反壟斷、反欺詐、禁止內部人交易三個方面。
反壟斷的核心是禁止證券交易市場上壟斷價格的行為,制止一切蓄意造成價格波動的證券買賣;反欺詐的核心是禁止證券交易過程中的隱瞞、欺騙、假冒或其他蓄意損害對方的行為; 禁止內部人交易的核心是禁止公司的內部人員或關係人員利用職權之便,獲取一旦公布將對某種證券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證券交易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