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達梅,女,1984年6月生,福建泉州人,漢族,中共黨員,講師(博士學位),2002.9-2006.7就讀於華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2006.9-2009.7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9.9-2012.12,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10.9.21-2011.1.14,台灣東吳大學短期研修。2013年1月1日被聘為華僑大學講師。
研究方向:金融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方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達梅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福建泉州
- 出生日期:1984年6月
- 學位/學歷:博士
簡歷,科研,論文,專著,參與課題,獲獎情況,
簡歷
姓名:謝達梅性別:女出生年月:1984.6
籍貫:福建泉州
研究方向:金融法、智慧財產權法
任課情況:智慧財產權法(本科)、民法(本科)、公司法(雙學位)、民法總論(學歷碩士)、民法專題研究(法律碩士)
教育經歷
2002.9~ 2006.7 華僑大學法學院 法學專業 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6.9~ 2009.7 廈門大學法學院 經濟法專業 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9.9~ 2012.12 廈門大學法學院 經濟法專業 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0.9~2011.1 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 短期研修
工作經歷
2012.9~至今任教於華僑大學法學院
科研
論文
1、謝達梅. 我國農村銀保合作法律監管問題研究[J]. 農業經濟, 2012(2). 106-108.
2、謝達梅, 方芳. 國際關係與國際法跨學科研討會綜述[A]. 陳安主編.國際經濟法學刊[C].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0(3). 294-303. (CSSCI收錄,廈大核心目錄二類,《國際關係與國際法學刊》第1卷全文轉載).
3、謝達梅.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五年研究綜述[A]. 朱崇實, 盧炯星主編. 中國經濟法學(部門法)五年研究綜述(2002-2006)[C]. 廈門: 廈門大學出版社, 2010. 515-533.
4、盧炯星, 謝達梅. 《區域經濟合作與發展協調法》立法的可行性研究[A]. 福建省法學會第四屆泛珠三角合作與發展法治論壇論文集[C]. 2008(11): 1-9.
5、謝達梅. 淺談通過立法促進農民工就業問題[J]. 網路財富, 2008(5): 210-211.
6、謝達梅. 中德《反不當競爭法》比較——兼談對《不正當競爭法》完善的啟示[J]. 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2008(4): 81-85.
7、謝達梅. 土地出讓領域的商業賄賂表現形式與法理對策[J]. 福建法學, 2008(1): 43-46.
專著
(包括合著及合編)
1、謝達梅. 商業銀行社會責任的法律問題研究(第六章、第七章), 劉志雲等. 商業銀行社會責任的法律問題研究[M]. 廈門: 廈門大學出版社. 2011.
2、謝達梅. 引導我國企業集群發展的中小企業法完善(第四專題),盧炯星,主編. 產業調節法理論創新與實務問題研究[M]. 廈門: 廈門大學出版社. 2012.
參與課題
1、2011.8-2011.12 參與廈門大學法學院朱崇實教授法務部科研項目《混業經營趨勢下的中國金融監管法:困境與革新》的研究工作,撰寫其中《混業經營趨勢下銀保合作法律監管制度》一章,發表相關論文一篇。
2、2010.9-2011.2 參與廈門大學法學院劉志雲教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青年基金項目)《法律視角下商業銀行社會責任問題研究》的研究工作,合著《商業銀行社會責任的法律問題研究》一書,獨立撰寫第六章、第七章,總計約11萬字。
3、2009.2-2009.5 參與廈門大學法學院盧炯星教授法務部課題《我國產業調節法理論創新與實務問題研究》的研究工作,本人撰寫部分約1萬字。
4、2008.7-2008.11 參與廈門大學盧炯星教授福建省法學會重點委託課題《泛珠三角地區經貿合作中相關法律問題研究》的研究工作,合作論文《〈區域經濟合作與發展協調〉立法的可行性研究》(第二作者)獲“第四屆泛珠三角合作與發展法治論壇”優秀論文一等獎。
5、2006-2007 參與廈門大學法學院盧炯星教授主持的福建省法學會重點課題——《福建省商業賄賂的情況、原因及預防對策研究》的調查研究工作,發表相關論文一篇。
獲獎情況
參與廈門大學盧炯星教授福建省法學會重點委託課題《泛珠三角地區經貿合作中相關法律問題研究》的研究工作,與其合作論文《〈區域經濟合作與發展協調〉立法的可行性研究》(第二作者),獲“第四屆泛珠三角合作與發展法治論壇”優秀論文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