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登明(江西吉安永豐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原科長)

謝登明(江西吉安永豐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原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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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登明,男,曾任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2017年4月17日,謝登明同志因連續忘我工作,積勞成疾,突發重病,經全力救治無效病逝,生命噶然定格在42周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登明
  • 國籍:中國
  • 逝世日期:2017年4月17日
  • 主要成就:永豐縣優秀(十佳)政法幹警
人物生平,所獲榮譽,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2006年,謝登明剛進入永豐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時,由於人少案多,力量明顯不足,謝登明知難而上,勇挑重擔,承擔了公訴科主要業務骨幹角色。謝登明6年共辦理各類審查起訴案件180餘件,辦案數累計全科第一,所辦案件絕大部分是疑難、複雜案件,其中重特大案件60餘件,全科絕大部分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的審查起訴和應處無期徒刑、死刑案件的審查、移送上級檢察院工作均由他完成。
2012年,謝登明任偵查監督科科長後,他延續了“白加黑”、“五加二”的一貫工作狀態,沒有周末、經常加班加點是常事。擔任偵監科長期間,偵監科總計受理各類審查逮捕案件625件799人,監督公安機關和本院自偵部門立案37件47人,監督公安機關撤案51件87人,追捕32件48人,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件60人,向公安機關發出書面糾正違法通知書21份。他獨立辦理或參與辦理近半數,每一個案子都盡力做到精益求精,所辦案件無一起被判無罪,無一起被改變定性,準確率達100%。曾任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2017年4月17日晚上7時許,永豐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謝登明同志因連續忘我工作,積勞成疾,突發重病,經全力救治無效病逝,他的生命噶然定格在42周歲。

所獲榮譽

個人先後多次獲得吉安市檢察工作先進個人、永豐縣優秀(十佳)政法幹警、永豐縣優秀公務員、永豐縣優秀共產黨員等稱號,被吉安市檢察院榮記三等功一次、被永豐縣委縣政府榮記三等功兩次,被同事們譽為“先進專業戶”。

人物評價

謝登明同志始終堅守檢察人本色,用“清廉”二字約束、鞭策自己,堅持培養正當的愛好和興趣,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在心中鑄起一道拒腐防變的鋼鐵長城。在辦案中從不伸手、張口,從不參加與案件有關的宴請和娛樂活動,杜絕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的發生,所辦案件無一起違法、違紀,無一例上訪,樹立了檢察幹警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22年春夏秋冬,22年風霜雨雪,謝登明在平凡而艱巨的檢察戰線上默默奉獻,以高度的熱情、負責任的態度、良好的專業素質,履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堅定不移地捍衛法治和社會公正,將最美好的時光奉獻給無限摯愛的檢察事業,生動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一名檢察幹警對黨、對人民、對檢察事業的無限忠誠與熱愛,用熱血的青春譜寫了一曲無怨無悔的奉獻之歌。(江南都市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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