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步升

謝步升

謝步升(?~1932.5.9),中共蘇維埃中級幹部。是中國共產黨在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後槍決的第一個貪污腐敗分子,時間是1932年5月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步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逝世日期:1932
  • 職業:村蘇維埃主席
  • 性別:男
罪行,權威點評,

罪行

這個人當過江西瑞金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他的罪行是:利用職權貪污打土豪所得財物,偷蓋臨時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偽造通行證私運水牛到白區出售。為了謀財,他秘密殺害了八一南昌起義南下部隊的一名軍醫。
20年前,當年的見證人有的還在世,他們曾向現任江西瑞金市委黨史辦副主任的劉良講述往事:此案是時任中共瑞金縣委書記的鄧小平親自指示查處的。事發不久,辦案遇到了阻力。謝步升的入黨介紹人在蘇區中央局任職,他認為謝步升並無大錯,是調查員故意發難。於是,蘇區中央局領導沒有調查就通知瑞金縣裁判部釋放謝步升。
鄧小平十分氣憤,拍著桌子說:“像謝步升這樣的貪污腐化分子不處理,我這個縣委書記怎么向人民民眾交代?”他決定親自去中央局反映謝步升的犯罪事實,同時,要調查員去向毛澤東主席匯報情況。毛澤東當場表態:“與貪污腐化作鬥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

權威點評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僅3個月後,中央蘇區就開展了歷時兩年的懲腐肅貪運動,這是中共歷史上第一次較大規模的反腐運動。當時一批反腐大案都是中央領導親自抓的。1933年12月15日,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了《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訓令》,規定凡蘇維埃機關、國營企業及公共團體的工作人員,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處以死刑。1932年初,臨時中央政府決定,各級政府所辦合作社,一概轉交給工農民眾接辦。這是我黨局部執政後,關於禁止政府直接辦企業、政企分開的最早的決定。中央蘇區還創造性地設立了審計監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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