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擅止散青苗錢放罪表

《謝擅止散青苗錢放罪表》是宋代文學家歐陽修創作的一篇文章。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謝擅止散青苗錢放罪表
  • 創作年代:宋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歐陽修
  • 作品出處:《歐陽文忠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謝擅止散青苗錢放罪表
臣某言:今月二十九日,準中書札子,以臣奏乞不依秋料青苗錢事,奉聖旨,不合不聽候朝廷指揮,擅行止散之罪,特與放免者。有罪必誅,是為彝典;原情以恕,特出深仁。聞命驚慚,省躬涕泗。臣某誠惶誠感。
伏念臣以一介之微賤,荷三聖之獎知。寵祿既豐,初無報效,筋骸已憊,尚此遲徊。曲蒙大度之並容,誤委一方之寄任,職當撫俗,責在分憂。方茲旰昃之勞心,豈敢因循而避事?昨遇國家新建官司而主計,大商財利以均通。分命出使之車,交馳於郡縣;悉發舊藏之鏹,取息於民氓。而臣方久苦於昏衰,初莫詳其利害。既已大喧於物議,始知不便於人情。亦嘗略陳眾弊之三,冀補萬分之一。屬再當於班給,顧已逼於會期,雖具奏陳,乃先擅止。據慈專輒,合被譴呵。豈謂伏蒙皇帝陛下深軫睿慈,俯矜樸拙,免從吏議,特貸刑章。
夫何草木之微,曲被乾坤之施。臣敢不益思祗畏,更勵操修?戒小人之飾非,希君子之改過,冀逾薄效,少答鴻私。

作者簡介

歐陽修(1007-1072),北宋文學家、史學家。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天聖八年(1030年)進士。累擢知制誥、翰林學士,歷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宋神宗朝,遷兵部尚書,以太子少師致仕。卒諡文忠。政治上曾支持過范仲淹等的革新主張,文學上主張明道、致用,對宋初以來靡麗、險怪的文風表示不滿,並積極培養後進,是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散文說理暢達,抒情委婉,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風與其散文近似,語言流暢自然。其詞婉麗,承襲南唐餘風。曾與宋祁合修《新唐書》,並獨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編為《集古錄》,對宋代金石學頗有影響。有《歐陽文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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