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內園果栽並令府縣供花葯狀

《謝內園果栽並令府縣供花葯狀》是唐代於邵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謝內園果栽並令府縣供花葯狀
  • 作者:於邵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謝內園果栽並令府縣供花葯狀
右。臣得男曜狀稱,伏奉聖旨:緣臣莊栽蒔,賜內園果樹。又令府縣與竹,及同栽花葯等。今月十日,仍令開府魚朝恩以下到莊檢校者。謬承天眷,累沐恩私,事有至微,亦關聖慮。顧唯別業,封植未成,特降明命,賜臣甘木。移根上苑,擢秀中園,發揮池館之勝,實荷生成之力。侍臣中貴,接武員來,墟落生光,里閭增慶。況內園所賜,品類已多;府懸更供,竊憂煩擾。在臣諸已先有,不敢重此勞人,望停俯縣所供,曲遂微臣至願。

作者簡介

於邵(約713年—約793年)唐朝大臣、散文家。字相門。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市)人。天寶末(755年),舉進士。書判超絕,授崇文館校書郎。後歷任使府、起居郎、比部郎中、巴州刺史等職。於巴州逢凶年,夷獠數千,圍州掠眾,邵勵兵以拒,後遺使勸服,獠邀邵面降,邵儒服出城,於是解圍。節度使李抱玉聞之,授兵部郎中,西川節度使崔寧請留為支度副使。不久拜諫議大夫、知制誥,再遷禮部侍郎、史館修撰,為三司使。當時重大詔令,都出自他的手筆。因參與審理薛邕之案,不合德宗旨意,被貶為桂州長史。後任太子賓客,因與宰相陸贄不和,出為杭州刺史。久病請求告老,被貶衢州別駕,又轉江州別駕,卒,年81。邵待人長幼有序。潔身自好,尤其善於識別人才《舊唐書》本傳及《新唐書·藝文志》皆載,原有集40卷,今已不存。《全唐詩》存錄其《釋奠武成王樂章》等詩5首,《全唐文》有其文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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