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壇社會主義者認為勞資矛盾不是經濟狀況的對立,而是由情感、教養和思想的不一致而產生的。國家是代表個人和各階級之間休戚相關的道義關係的具體機構,它不會對國內一部分人的物資匱乏無動於衷。除了保護人民抵禦內外暴力外,它還能通過社會政策和社會立法 (諸如舉辦社會保險、縮短工作日、改良勞動條件、若干生產資源和企業的國有化、限制城市土地私有權、改革財政賦稅等) 來改變社會各階級現在的教養和心理狀態,消除勞資矛盾及其他一切社會對立和隔閡。施莫勒是這種改良主義的主要倡導者。19世紀70年代中期,華格納主張利用國家權力進行改良,並為這種主張貼上了“國家社會主義”的標籤。其內容是: 國家社會主義處於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這兩個錯誤的極端之間進行調和的地位,它同意社會主義對於現代社會的某些批評意見,但對於社會主義的要求有所保留; 它並不意味著賦予國家以全部的生產和分配的職能,也不意味著對於全部私有制經濟的排斥,而只是在社會利益的前提下給予國家以管理社會經濟和節制私有經濟的權力; 它只是主張依據經濟和技術發展的情況,在社會和政治觀點認為可能和有利的條件下逐步進行改革:將銀行、鐵路、河流、礦山等若干公用事業收歸國家經營,利用財政和賦稅立法制裁私有經濟、調解勞資關係,它對於勞動者的經濟地位,並不期望作根本變革。華格納的國家社會主義是講壇社會主義之左翼。講壇社會主義的思想來源之一是拉薩爾和洛貝爾圖斯的國家社會主義,其主張後來在俾斯麥國家社會主義的社會政策中得以體現,以後又成為法西斯思想體系的來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