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斯羅普-2EC轟炸機,是1935年,美國諾斯羅普公司與中國政府簽訂出售150架小改型諾斯羅普-2EC協定,並規定其中大部分將在中國杭州中央飛機製造廠進行裝配和仿製生產,受抗戰爆發影響,實際只交付47架。另外,在訂購此機時,還附帶2架單座的“阿爾法”型,其中1架曾交中國空軍第8大隊作通信聯絡機之用,編號為“ⅢⅤ-2”號。
1932年1月“一·二八”事變之後,中國政府決定加緊裝備一支現代化空軍,邀約美國裘偉德上校等來華協助建立筧橋中央航空學校,歐美國家的飛機廠商紛紛來華推銷飛機,有的還在上海開設辦事處。此外,為建立航空工業基礎設施,南京國民政府先後與美、意兩國洽商,分別在杭州、南昌兩地設廠製造飛機。1934年2月,中央信託局代表政府和美國寇蒂斯、萊特飛機公司駐華代表、聯洲航空公司簽訂契約,合辦中央杭州飛機製造廠,開中美技術合作之先河。同年3月開始建廠,9月籌備就緒,10月正式成立,契約為5年,期滿清償美方基金收回自辦。最初,工人們以翻修筧橋中央航校使用過的戰鬥機為主,繼而組裝,然後製造弗力提(Fleet)初級教練機20架。該機發動機、起落架及儀表都是美國成品,機翼、機身等也是用美國材料製造。接著開始製造諾斯羅普-2EC輕型轟炸機,共生產25架。
抗日戰爭初期,諾斯羅普-2EC配屬空軍第1、第2大隊,1937年8月14日開始轟炸日本在上海的軍艦及陸上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