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幼稚園(託兒所)開辦和教師資格認定的許可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本級教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審核督查學校基建項目;任免直屬學校(單位)和鎮鄉(街道)教育辦公室的幹部,負責教職工(含離退休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的培訓工作和師範類畢業生的招聘、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國小教師的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高校、中專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負責全市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國語的培訓、測試、推廣工作和社會用字管理;行使人民政府督學、督政職能;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的黨建工作;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主要職能: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著重做好綜合協調、文秘、信息、信訪、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學校檔案、通訊發行、教育統計等工作;負責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車輛的管理、使用工作。
人事科
主要職能:負責學校領導幹部的考察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中國小校工作人員的人事調配、考核、任免、工資管理、人事檔案、離退休教職工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師範類畢業生的招聘、就業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教職工職務評聘和各類先進評比;負責師訓、乾訓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的黨建工作。
監察室
主要職能:監察檢查局本級及所屬學校(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按規定查處局本級及所屬學校(單位)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以及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學校行風建設;負責教育法制的宣傳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所屬學校(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督導室
主要職能:督促檢查普通中國小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教學計畫和教學大綱的情況;對鎮鄉人民政府和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根據局中心工作,組織綜合督導、專項督導以及經常性的檢查指導活動;協助做好教育工作先進鎮鄉的評比工作。
普教科
主要職能:制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檢查普通中國小、幼稚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政策、法規情況;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廣告的審閱審批;負責城區國中招生及全市中小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抓好學校德育、體育、藝術、衛生、勞技、普法、安全、信息技術和國防教育工作;抓好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幼教、團隊工作;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市教育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職成教科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學業務管理工作,指導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校資格的審核和年審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非學歷教育的各類培訓班的資格審核工作;指導全市的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工作,職業教學研究和科研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職校畢業生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計財科
主要職能:管理、指導全市學校(單位)財務、基建工作。負責編制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以及教育經費的調撥、使用和管理;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管理;負責編制年度中國小基建和校舍維修計畫;管理、指導學校基建項目報批、方案設計、質量監督和校舍安全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財會、基建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安全管理科
主要職能: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負責制訂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畫,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學校安全工作形勢,研究制訂落實工作措施;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制定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會同有關科室(單位)做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檔案制度,及時做好有關統計、材料報送工作;及時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檔案精神,做好有關部門對本系統的安全考核檢查工作;做好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
幼教辦
主要職能:指導、負責校舍建設的立項審批工作;對直屬學校的基本建設和校舍維修進行監督管理,配合、指導鎮鄉學校進行校舍建設和維修管理;做好校舍基建檔案工作;做好局機關所屬公房的基建維修工作;協助搞好教師住房改善工作。
領導班子
楊建波、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統計等工作。
周國良,副局長,分管職教、成教、社會力量辦學、基建等工作。
鐘光明,副局長,紀委書記,分管黨務、人事、群團、紀檢監察、審計、計畫生育、機關內部管理、信訪、檔案、教育宣傳、招生、自考、電大等工作。
吳科軍,副局長,分管普教、幼教、特教、督導、團隊、教科研、校園安全、語言文字、教育基金、教育技術裝備、教育法制等工作。
何齊永,副局長,分管學前教育、教育宣傳、工作督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