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

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

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是諸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山東省諸城市文化路2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
  • 辦公地址:山東省諸城市文化路21號 
  • 所屬部門:諸城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李熙良 (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體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體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市教體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體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及學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體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落實教育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教育體育改革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教育體育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負責教體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高等教育和親職教育、嬰幼兒教育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教學研究,提高教育質量;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教育信息化的規劃、指導、推進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五)統籌規劃中國小、幼稚園布局,負責推進全市中國小、幼稚園辦學條件標準化和薄弱學校改造;按規定承擔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
(六)負責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的管理、選聘、任職資格認定、職級評定、培訓、交流等工作;負責全市師範類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工作。
(七)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政策、規定,監測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學生資助救助工作;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指導所屬單位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經費內部審計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所屬單位的定期審計和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
(八)負責全市教育督政、督學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全市督導責任區建設。
(九)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規劃、指導繼續教育、社會力量辦學、自學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高中、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建議計畫和政策,並組織指導實施。
(十)負責教育對外開放發展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工作。
(十一)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加強體育公共服務,推動全民健身。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學校的安全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根據職責分工,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中央和省、市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完善政務服務機制,依法承擔劃轉到市審批服務局的行政許可事項、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統籌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教師“縣管校聘”和職稱制度改革等重點改革事項,加快建立現代教育治理體系,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市教體局負責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負責做好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發。市公安局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校車途經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預告標識和校車停靠站點標牌,施劃校車停靠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2.關於學校(含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控監督管理。市教體局指導學校開展健康教育,督促學校落實傳染病防控工作和報告制度;配合市衛生健康部門制定學校傳染病防控對策,依據市衛生健康部門的健康提示,指導學校做好防控措施;加強與市衛生健康部門有關信息溝通交流,相互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對學校衛生工作行使監督職權,會同市教體部門制訂符合學校傳染病防控對策,為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向市教體部門通報學校傳染病疫情信息,會同市教體部門對學校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加強與市教體部門有關信息溝通交流,相互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3.關於流浪乞討人員管理。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做好救助管理機構內的服務管理及流浪乞討人員的返鄉護送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被拐賣、拐騙、脅迫、誘騙及利用殘疾人、未成年人乞討的調查、取證和解救工作,配合醫療衛生機構做好街頭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險傳染病人的救治工作。市衛健局負責指定流浪乞討人員救治定點醫療機構,做好對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做好對露宿街頭人員、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影響市容環境衛生行為的防範、管理工作,依法處置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占據、損毀市政公共設施,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市政公共設施等行為。引導和護送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市交通局指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為救助管理機構購買乘車(船)憑證提供便利,為救助管理機構接送流浪乞討人員進出站等提供便利。市教體局及時安排返鄉適齡流浪未成年人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做好接收工作。公安機關負責在日常巡邏中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協助民政部門做好流浪乞討救助工作。市人社局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技能培訓和就業幫扶工作。
4.關於行政複議工作。市司法局負責統一受理、審理市級行政複議案件;市教體局按照集中複議職權的規定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的相應職責,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市委教育工作辦秘書科牌子)
負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體局日常文電、會務、機要、安全保密、信息、宣傳、新聞發布、車輛、後勤保障、公務接待等工作;協助領導協調各科室、各基層單位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學校的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工作;協調有關科室落實市委、市政府重點教育工作督查事項;負責局內綜合檔案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所屬單位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工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擬訂、審核工作;負責重大事項的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學校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受理各類信訪來訪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掛黨建工作辦公室、師資人才科牌子)
負責全面加強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學校黨的建設;指導推進依法自主辦學和提高教育工作滿意度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學校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績效考核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教師考核以及教師職稱推薦、評審及聘任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的管理、選聘、任職資格認定、職級評審認定、培訓、交流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及老幹部管理;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及轉遞工作。指導教師管理體制改革、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和教師交流工作;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市級教師培訓計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負責教師招聘、全市師範類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檔案接轉工作,做好免費師範生政策宣傳;指導教師權益保障與救濟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工會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制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監管、指導學校財務管理,規範學校收費行為;負責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管理和業務培訓;管理國內外教育貸款、教育援助資金;協助國資部門做好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布局規劃和建設規划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負責推進全市中國小辦學條件標準化和薄弱學校改造;參與、指導、監督所屬學校(單位)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定期審計和主要領導的離任審計;負責所屬單位預算內外財務收支、基本建設項目決算及機關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負責開展教育系統經費專項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承擔機關教育、制度、監督等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四)綜合教育科
負責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繼續教育、社區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擬定相關政策; 規劃學校(幼稚園)布局,按規定承擔義務教育學校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幼稚園分類與等級管理及登記註冊、年檢工作;規範中國小招生管理、課程開設、課業負擔、作息時間等辦學行為;指導全市中國小素質教育、德育、校外教育、親職教育和共青團、少先隊建設等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全市中考政策、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政策工作;管理、指導全市特殊教育工作;參與各學段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和培訓,參與教育教學管理與教學改革;負責全市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學籍管理、畢業證驗發、貧困學生救助和助學貸款辦理;負責教育對外開放發展以及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五)體育科
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監測工作;監督各級各類學校疾病防疫工作;協調學生軍訓工作。
(六)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擬定相關規劃與方案。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履行教育職責及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組織和實施中等及以下教育的檢查、評估工作。指導全市督導責任區建設。承擔全市教體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所屬單位

一、諸城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的教學研究、指導與服務;加強教育管理、政策與實踐研究,服務教育決策。
(二)加強對課程、教學和考試評價等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研究;加強對學校教學工作的指導服務。
(三)組織開展教學觀摩、研討及評優活動;參與區域教師培訓工作,服務教師專業成長。
(四)承擔全市教育科學研究、指導與服務,開展課題和項目研究,促進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廣、轉化和套用。
(五)構建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加強學生人生規劃與職業指導,完善全市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六)承擔全市普通中國小學業質量監測、診斷與評估;指導學校完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
(七)加強課程教材研究,積極參與課程教材改革試驗;按有關規定研發與課程教材相配套的教育教學資源。
(八)組織參與各級中小學生科技創新比賽,指導學校開展實驗教學和科技創新活動;負責教育信息平台及教育城域網的管理維護和網路安全。
(九)完成市教育和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諸城市教育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教體局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承擔全市督導責任區建設輔助工作;承擔全市教體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
(二)承擔全市學校教育經費等內部審計輔助工作;承擔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調查處理各類涉教投訴等輔助工作。
(三)承擔全市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導工作;承擔全市學校安全監管和維護穩定輔助工作。
(四)承擔學校圖書室和閱覽室建設指導工作;承擔全市各類學校圖書報刊的征訂發放工作;承擔全市各類學校辦公用品、學生用品、公寓用品、學生裝等後勤服務支持工作。
(五)承擔教體系統政務服務熱線辦理工作;承擔市政務服務中心教體局視窗服務工作。
(六)完成市教體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諸城市招生考試研究院
主要職責:
(一)承擔國家、省、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諸城考區的組織與服務工作,開展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機制與規律的研究。
(二)負責“濰坊市國中學生信息技術套用水平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考點的標準化規劃和建設工作。
(三)承擔中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課程的教學研究與服務工作。
(四)負責考務綜合管理平台的管理與維護。
(五)為學生、家長和學校提供各類教育招生信息、錄取的諮詢與服務。
(六)完成教體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諸城市教育會計集中核算中心
主要職責:
承擔教育系統會計集中核算工作;承擔市教體局核算和監督各類學校的財務收支的輔助工作;承擔會計財務檔案的分類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完成市教體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李熙良
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孫加軍

所獲榮譽

2020年7月6日,被濰坊市教育局授予“教育扶貧協作先進單位”稱號。
2022年2月,被擬表彰為“2021年度山東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集體”。
2022年3月,被授予“山東省婦女兒童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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