諶家磯街道

諶家磯街道

諶家磯街街道,是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下轄的一個街道。諶家磯街位於東北端長江北岸,是三面臨水、一面倚陸的小塊衝擊平原。東北與黃陂區灄口街道、武湖街道交界,南臨長江與天興洲隔江相望,西界府河,北至漢北河與武湖街道相望。有新新河大橋和朱家河大橋分別連線武漢市中心城區和黃陂區武湖街道,漢施公路貫穿全境。總面積10平方公里。

2017年7月17日,長江新城選址位於武漢東北部,近期起步區位於諶家磯——武湖區塊。

基本介紹

行政區劃,歷史沿革,產業,榮譽,機構設定,

行政區劃

諶家磯街街道下轄以下地區:
諶家磯街道
諶家磯社區、平安苑社區、先鋒村、朱家河村、平安鋪村、新建村。
2017年7月17日,長江新城選址位於武漢東北部,近期起步區位於諶家磯——武湖區塊。
具體將分三期推進,近期起步區30平方公里左右,中期發展區100平方公里左右,遠期控制區500平方公里左右,屆時將形成“四鎮”新格局,再造一個新武漢。
長江新城是在武漢市委第十三次黨代會上首次提出。黨代會報告中稱,要圍繞“長江新城”規劃最佳化武漢長江主軸,重點圍繞主城區長江段,集中展示長江文化、生態特色、發展成就和城市文明,打造世界級城市中軸文明景觀帶,進而成為代表城市發展最高成就的展示區、全球未來城市的樣板。

歷史沿革

諶家磯1949年7月~1950年秋建立臨時政府,1950年秋~1952年6月建黃陂縣灄口區諶家磯臨時政府,1952年6月~1953年底建黃陂縣諶家磯十七區鄉政府;1956年春~1956年8月,由五通口鄉改為漢橋區聯漢農場;1958年~1966年5月是黨組織發展階段;1966年5月~1975年2月“文革”期間稱為延安公社革委會、諶家磯公社革委會;1975年2月至1979年年1月改漢橋區諶家磯分社;1979年5月~1983年由洪山區諶家磯公社改為洪山區諶家磯鄉政府;1985年2月以“城帶郊”精神將鄉政府劃為江岸區諶家磯鄉人民政府;2000年12月18日撤鄉建街,成為江岸區人民政府諶家磯街辦事處。

產業

諶家磯街有常年菜園4000畝,蔬菜年產約9000噸,上市蔬菜約8000噸。鮮魚生產約150噸左右,肉豬出欄年約3000頭。街屬企業起步較晚,現有企業近50家,總產值2億元。在第一、二產業迅速發展的同時,第三產業也得到了穩定的發展,街有農用車154台,客貨汽車88台,個人興辦的餐館、商店、理髮、建材及其他行業的門點達300餘戶,年創產值8000萬元,特別是交通運輸業發展較快,從拖拉機到農用車到客貨汽車,成為諶家磯街村(居)村民經濟發展的印證。

榮譽

我街1988年被武漢市評為蔬菜基地建設先進單位,1996年被市委、市政府、市警備區評為防汛抗洪“立功群體”單位、被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評為“英雄群體”單位;1998年被市委、市政府、市警備區授予“立功單位”;2000年被評為武漢市“無毒社區”和湖北省百強鄉鎮(第84位)。

機構設定

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黨政辦公室
1、承辦黨政會議的工作,負責黨工委、辦事處會議記錄,整理印發會議材料,督促、檢查會議決定、決議執行情況。
2、負責黨工委、辦事處工作計畫、報告、總結及以工委、辦事處名義下發的檔案的起草、印發工作,並負責督辦。
3、受理基層、部門上報工委、辦事處的請示、報告,聯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並辦理議提案工作。
4、負責工委、辦事處印章的管理、使用,做好檔案登記、收發、報送、傳閱、清退、立卷、歸檔、保管及機要保密工作;負責訂閱報刊雜誌工作。
5、負責與各部門、人民團體協調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6、負責辦事處機關的安全保衛、財產管理以及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目標管理工作。
7、負責街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黨校建設;抓好基層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建設。
8、負責向工委提出對幹部的培養、選拔、任用、調整的建議;起草乾部任免檔案;負責幹部考核工作。
9、負責做好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各項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地上報各類報表。負責組織機關幹部的培訓考試,有計畫地培訓黨支部書記和黨的積極分子。
10、貫徹執行黨的宣傳、統戰方針政策,承辦宣傳、統戰工作事項。
11、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完成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
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街經濟發展規劃,監管國有和集體資產,保證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協調財政、工商、稅務、物價、審計、技監、經貿、農業等方面工作。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
1、具體指導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組織建設和換屆工作,組織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幹部的業務培訓。
2、組織開展尊老愛幼、扶困助殘、團結互助、移風易俗等活動;搞好"雙擁"和軍民共建工作;做好防災救災、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服務工作。
3、負責興辦福利事業,組織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
4、負責協調民政、科教文衛、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工作,完成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5、負責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舉辦計畫生育培訓班。
6、做好常駐人口、暫住人口、流動人口、下崗人員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轄區計畫生育目標的落實,計生指標審批。
7、負責建立健全各類計畫生育帳、卡,準確上報計畫生育報表,按時按規定發放藥具,做到藥帳相符。
8、負責宣傳《土地法》、《城市規劃法》及協調職能部門搞好開發、引進。貫徹市、區政府有關城市管理的法令、法規,完成區政府布置的各項城市管理責任目標。
9、制訂和組織實施街、村建設中、長期規劃,指導和管理村規劃建設和環境工作。制定街轄區城市管理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10、負責街轄居民(村民)生活區衛生、綠化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主幹道、聯通道的衛生、綠化管理工作。
11、負責對街道市容監察分隊和保潔隊伍的管理,組織檢查轄區單位"門前三包",對轄區市場、臨時攤點、違章建築依法進行管理。
12、協助有關部門對市政設施、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物價計量進行監督管理。
13、指導轄區單位加強紅十字會工作,開展除"四害"活動,完成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1、堅持預防為主,掌握社情民意,認真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消除不安定隱患,及時妥善處置不穩定事件。
2、深入開展治安混亂地區、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及時解決民眾反映的突出治安問題。
3、組織群防群治,推進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4、加強流動人口、常住人口和重點人口的服務和管理,落實“以屋管人”措施。
5、組織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對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法輪功”等邪教人員、愛滋病人、精神病人等重點人員和特殊群體的幫教管控。
6、加強對閒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流浪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青少年群體的教育、服務、救助和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7、做好安全發展教育、法制宣傳教育、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法律援助、安全生產監管、交通管理、消防管理、食品安全監控等工作。
8、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形勢,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推進多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工作。

(五)黨群工作科
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幹部的培養、選拔、錄用考核,承辦離退休、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業務工作;做好人事、編制、老乾等工作;負責統戰以及工、青、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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