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拉薩城東約100餘公里處墨竹工卡縣止貢鄉。有石碑兩方,立於諧拉康大門兩側,兩碑相距6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諧拉康盟文詔敕碑
- 兩碑相距:6米
- 上寬:78厘米
- 側面下寬:41厘米
西藏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拉薩城東約100餘公里處墨竹工卡縣止貢鄉。有石碑兩方,立於諧拉康大門兩側,兩碑相距6米。右側為吐蕃贊普赤松德贊於9世紀初賜予娘·定埃增的盟文詔敕碑。碑身高4.93米,下寬上收,正面下寬85厘米、上寬78厘米,側面下寬41厘米、上寬38厘米。碑體完好,文字清晰,上刻藏文62列。有翹角碑蓋,但未見寶珠頂。碑座高93厘米,正面寬75厘米,側寬118厘米。碑座正面雕有符號,左面雕寶瓶,刀法精煉,線條流暢。左側的石碑立於812年,是右側盟文詔敕的重申和補充,原刻藏文49列,現碑身已殘為3截。娘·定埃增是赤松德贊幼年時的老師,是娘氏家族中以僧侶身份參與吐蕃地方政事的重要人物,位居"大論"之上的"曲論"要職。碑文中稱其"常為社稷獻策,忠貞不貳,上下臣工均奉之為楷模"。為表彰他的功績,赤松德贊兩次盟誓勒石,賜給他奴隸、牧場、園林,並授予他管理藏、堆諸部特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