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蒲魯東

《論蒲魯東》馬克思寫於1865年1月24日,收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本文是由於蒲魯東之死,應《社會民主黨人報》編輯施韋澤的請求而寫的。文章對蒲魯東一生中的著述、特別是《什麼是財產?或關於法和權力的原理的研究》和《貧困的哲學或經濟矛盾的體系》兩部著作作了簡要評介。在談到蒲魯東提出;“財產就是盜竊”的法學觀點時,文章指出:財產是一個一般的法律概念,而“盜竊”這個資產階級法律概念也適用於資產者本人的“誠實的”收入。蒲魯東的《什麼是財產?》是一本聳人聽聞的小冊子,曾給人們留下強烈的印象;但是在科學的發展史上,這本書幾乎是不值一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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