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物上負擔制度:財產法的對抗力革命》內容簡介:傳統思維中以人的視角對財產所進行的權利界定及其分類,並非天經地義;而以物的視角所進行的觀察,或許能夠讓我們重新建構一種關於財產的新的世界觀。實際上,呈現在讀者面前的這部著作,就是從物的視角出發,對於物上的非直接支配性權利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這種研究,突破了大陸法系傳統民法的框架,英美法的、程式法的、財稅法的,雜糅其間。我想,凇綸君在區分了直接支配性權利和非直接支配性權利之後,試圖對非直接支配性權利進行整合性研究,以此建立他的完整的物上負擔制度。顯然,這種嘗試是大膽的,需要理論勇氣;同時,也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大的理論與現實意義。一旦這一理論形成,雜糅相間乃至疊床架屋式的多樣性的財產權利體系將被重新梳理,物上負擔制度也將被重構。這種研究成果及其運用,對於財產制度,特別是對於大陸法系物權與債權二元結構的財產體系來說,將是一種革命性的。果真如此,我們歷史相承的財產制度或許可以由此走出權利不斷衍生從而導致骨質增生的困境,獲得某種簡約化的力量。
基本介紹
- 書名:論物上負擔制度:財產法的對抗力革命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414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張凇綸
- 出版日期:2012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36014, 7511836011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名人推薦,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論物上負擔制度:財產法的對抗力革命》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張凇綸,吉林長春人,1983年9月生。2006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隨後保送到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攻讀碩士研究生,後直接推薦攻讀博士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師從孟勤國教授。現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講師,華中科技大學人文學院博士後,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物權法與英美財產法、民法史與民法哲學,在《環球法律評論》、《法制與社會發展》、《浙江學刊》、《社會科學研究》、《廣西大學學報》和《私法》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若干。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部分 物上負擔制度的理論基礎
第一章 範式的轉換:從人的視角到物的視角
第一節 體系建構:大陸法系私法自羅馬法以來的法學傳統
第二節 人的視角:傳統財產法的根本旨歸
第三節 從人的視角到物的視角:範式的轉換及其合理性
一、範式轉換:來自庫恩的啟示
二、什麼是物?
三、物視角的合理性之一:稀缺
四、物視角的合理性之二:權利的複雜性與層疊性
五、物視角的合理性之三:建立貫穿式的財產權體系
第二章 物上負擔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物上負擔概念:物視角下的理論產物
一、重新理解物權:附著於物的先驗存在
二、物上負擔:附著於物權的法律制度
第二節 交易:物上負擔制度的背景
第三節 物權法如何介入交易
第四節 物上負擔制度的明確定義
第三章 物上負擔的制度意義——兼論物上負擔的獨特性
第一節 為什麼需要一個整體性的物上負擔制度?
一、科斯定理的方法論啟示
二、簡約化:私法自治與有效管理的平衡
三、再論整體性物上負擔制度之必要性
第二節 物上負擔制度的雙重意義:物法意義與債法意義
一、物上負擔的物法意義
(一)物上負擔與限制物權的本質差異:兼論物權的本質屬性
(二)詳細闡釋物上負擔制度的物法意義
二、物上負擔的債法意義:比較物上負擔制度與權利瑕疵
擔保
(一)民法在契約中的整體性判斷
(二)相似的權利瑕疵與物上負擔;迥異的權利瑕疵制度與物上負擔制度
(三)重新分析物上負擔制度的債法意義
第四章 簡短的結語
第二部分 物上負擔制度的實證經驗
第五章 作為普遍承認機制的財產法:權力經濟學
第一節 財產的普遍承認:洛克、盧梭與其他
第二節 普遍承認的宗教基礎:從庫朗熱到涂爾幹
第三節 財產法取代宗教:除魅的法學版本
第六章 物上負擔的私法史考察
第一節 緒論:大陸法系私法學的歷史方法
第二節 第一個實例:英國普通法中的物上負擔
一、中世紀英國的土地負擔概況
二、三方結構中的土地負擔制度
三、英國財產法中的物上負擔:從中世紀到1925年改革
(一)外部規則的統一:英國王權對習慣法的勝利與收編
(二)物上負擔的實體法規範
(三)物上負擔的程式性規範
四、總結:英國普通法上的物上負擔制度
第三節 第二個實例:中國傳統社會中的賦稅變遷
一、為什麼研究賦稅?
二、一種不同於傳統視角的中國概括
三、簡約化:從唐兩稅法到明一條鞭法再到清攤丁入畝
(一)亞當·斯密:合理賦稅的標準
(二)取代租庸調製的兩稅法
(三)宋、金、元時期的賦稅狀況
(四)從一條鞭法開始:明清賦役變革
四、總結:傳統中國賦稅改革的借鑑意義
第四節 第三個實例:英美財產法上的物上負擔制度
一、一個簡短的說明
二、物上負擔(encumbrance)釋義
三、地產交易中的物上負擔制度
(一)地產交易契約概論
(二)物上負擔制度與地產交易
四、英美財產法中的三種物上負擔
(一)約據(covenant)
(二)抵押(mortgage)
(三)區劃(zoning regulation)
五、物上負擔的程式性制度
六、美國產權公示制度的配套規範
七、借鑑英美財產法上的物上負擔制度
第七章 經驗考察告訴了我們什麼
第三部分 構建中國的物上負擔制度
第八章 引論:從兩個判例談起
第一節 案例1:Williams and Glyn’s Bank v.Boland案
第二節 案例2:董林嬌與王景木、許雪芳房屋買賣契約糾紛
第三節 再探物上負擔制度之下的三方結構
第九章 物上負擔制度的實體性規範
第一節 什麼能算物上負擔?
一、第三人對物的非直接支配性權利:這個定義還不夠
二、物上負擔的構成要素:幾項標準
(一)私法領域存在當事人的法律行為;公法領域存在公權力的明確規定
(二)與物存在相關性:對特定物權構成限制;對特定權利人有利益
(三)物上負擔對物權的限制須具有實質性意義
三、物上負擔制度:一種解釋性研究
第二節 物上負擔的客體:傳統大陸法系物與物權批判
一、再論什麼是物
二、價格要素是物權重要的構成部分
三、物上負擔制度中的物與物權
第三節 物上負擔的具體內容:從誕生到消滅
一、誰可以創設物上負擔?怎么創設?
二、不僅僅適用於物上負擔的善意第三人規則
(一)權利的優先性判斷——納入價格要素後的考量
(二)作為優先性標準的善意第三人規則——比較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
(三)物上負擔與善意第三人規則——兼論傳統的善意取得制度
三、物上負擔制度中的原因理論
(一)契約原因理論的變遷:簡約化進程
(二)物上負擔與基礎關係的關係:第三方背景下的權利分析
四、侵犯物權與侵犯物上負擔的競合
五、物上負擔的消滅——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
第十章 物上負擔制度的程式性規範
第一節 程式性規範研究的困境
第二節 公示基本問題研究
一、物權公示,究競公示什麼?
二、從訴訟的觀點探究公示的本質:物權的證據
三、作為物權證據的公示:法律效力比較
四、物權證明責任分配的成本分析
第三節 在證明責任視角下討論物上負擔的程式性規範
一、公示一證據理論在物上負擔領域內的套用
二、物上負擔公示的必然性與必要性
三、三方結構之下物上負擔公示制度
四、物上負擔理論中的證明責任規範
(一)第三人對物上負擔權利人的權利造成侵犯
(二)數個物上負擔權利人之間發生權利衝突與糾紛
(三)新物權人(買受人)對既有物上負擔的超越
五、附論:物上負擔公示的補充制度
第四節 實體性規範與程式性規範的關係
第四部分 新物上負擔制度在舊民法
第十一章 物上負擔制度與其他制度的整合
第一節 簡短的引語
第二節 物上負擔與物權(所有權)的限制
一、物權社會化的傳說:流傳已久的謬誤敘事
二、物許可權制的本質:稀缺時代財產形式多樣化的努力
三、物許可權制的局限性:兼論其與物上負擔制度的不同取向
第三節 物權基本原則與物上負擔——物權法定與一物一權
一、物權法定與一物一權批判
二、物上負擔制度:物權法定和一物一權的緩衝劑
第四節 屬人性的物上負擔:對人地役權(easement ingross)
第五節 物上負擔與擔保——兼論擔保物權的非物權性
一、為什麼說擔保權不是物權?
二、擔保的本質:促成締約——一個歷史的考察
三、當代擔保制度的兩個基本特徵
(一)多樣化進程
(二)可流通進程——德國與美國的不同實踐
四、再論擔保制度應當屬於物上負擔
五、作為物上負擔制度的擔保制度:從實體到程式
第六節 一揚一棄:物上負擔與優先權
一、作為法定擔保物權的優先權
二、關於優先購買權(先買權)
第七節 一種更優秀的解釋:在物上負擔框架內分析預告登記
一、預告登記是在公示物上負擔
二、在物上負擔制度框架內分析預告登記
三、預告登記:推而廣之
第八節 物上負擔制度與繼承法
第九節 物上負擔與破產法——以破產財產為中心
第十節 物上負擔與信託
第十二章 物上負擔制度應當成為中國民法的自覺選擇
參考文獻
(一)中文專著
(二)中文論文
(三)中文譯著及翻譯論文
(四)英文著作、論文以及影印版著作
後記
第一部分 物上負擔制度的理論基礎
第一章 範式的轉換:從人的視角到物的視角
第一節 體系建構:大陸法系私法自羅馬法以來的法學傳統
第二節 人的視角:傳統財產法的根本旨歸
第三節 從人的視角到物的視角:範式的轉換及其合理性
一、範式轉換:來自庫恩的啟示
二、什麼是物?
三、物視角的合理性之一:稀缺
四、物視角的合理性之二:權利的複雜性與層疊性
五、物視角的合理性之三:建立貫穿式的財產權體系
第二章 物上負擔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物上負擔概念:物視角下的理論產物
一、重新理解物權:附著於物的先驗存在
二、物上負擔:附著於物權的法律制度
第二節 交易:物上負擔制度的背景
第三節 物權法如何介入交易
第四節 物上負擔制度的明確定義
第三章 物上負擔的制度意義——兼論物上負擔的獨特性
第一節 為什麼需要一個整體性的物上負擔制度?
一、科斯定理的方法論啟示
二、簡約化:私法自治與有效管理的平衡
三、再論整體性物上負擔制度之必要性
第二節 物上負擔制度的雙重意義:物法意義與債法意義
一、物上負擔的物法意義
(一)物上負擔與限制物權的本質差異:兼論物權的本質屬性
(二)詳細闡釋物上負擔制度的物法意義
二、物上負擔的債法意義:比較物上負擔制度與權利瑕疵
擔保
(一)民法在契約中的整體性判斷
(二)相似的權利瑕疵與物上負擔;迥異的權利瑕疵制度與物上負擔制度
(三)重新分析物上負擔制度的債法意義
第四章 簡短的結語
第二部分 物上負擔制度的實證經驗
第五章 作為普遍承認機制的財產法:權力經濟學
第一節 財產的普遍承認:洛克、盧梭與其他
第二節 普遍承認的宗教基礎:從庫朗熱到涂爾幹
第三節 財產法取代宗教:除魅的法學版本
第六章 物上負擔的私法史考察
第一節 緒論:大陸法系私法學的歷史方法
第二節 第一個實例:英國普通法中的物上負擔
一、中世紀英國的土地負擔概況
二、三方結構中的土地負擔制度
三、英國財產法中的物上負擔:從中世紀到1925年改革
(一)外部規則的統一:英國王權對習慣法的勝利與收編
(二)物上負擔的實體法規範
(三)物上負擔的程式性規範
四、總結:英國普通法上的物上負擔制度
第三節 第二個實例:中國傳統社會中的賦稅變遷
一、為什麼研究賦稅?
二、一種不同於傳統視角的中國概括
三、簡約化:從唐兩稅法到明一條鞭法再到清攤丁入畝
(一)亞當·斯密:合理賦稅的標準
(二)取代租庸調製的兩稅法
(三)宋、金、元時期的賦稅狀況
(四)從一條鞭法開始:明清賦役變革
四、總結:傳統中國賦稅改革的借鑑意義
第四節 第三個實例:英美財產法上的物上負擔制度
一、一個簡短的說明
二、物上負擔(encumbrance)釋義
三、地產交易中的物上負擔制度
(一)地產交易契約概論
(二)物上負擔制度與地產交易
四、英美財產法中的三種物上負擔
(一)約據(covenant)
(二)抵押(mortgage)
(三)區劃(zoning regulation)
五、物上負擔的程式性制度
六、美國產權公示制度的配套規範
七、借鑑英美財產法上的物上負擔制度
第七章 經驗考察告訴了我們什麼
第三部分 構建中國的物上負擔制度
第八章 引論:從兩個判例談起
第一節 案例1:Williams and Glyn’s Bank v.Boland案
第二節 案例2:董林嬌與王景木、許雪芳房屋買賣契約糾紛
第三節 再探物上負擔制度之下的三方結構
第九章 物上負擔制度的實體性規範
第一節 什麼能算物上負擔?
一、第三人對物的非直接支配性權利:這個定義還不夠
二、物上負擔的構成要素:幾項標準
(一)私法領域存在當事人的法律行為;公法領域存在公權力的明確規定
(二)與物存在相關性:對特定物權構成限制;對特定權利人有利益
(三)物上負擔對物權的限制須具有實質性意義
三、物上負擔制度:一種解釋性研究
第二節 物上負擔的客體:傳統大陸法系物與物權批判
一、再論什麼是物
二、價格要素是物權重要的構成部分
三、物上負擔制度中的物與物權
第三節 物上負擔的具體內容:從誕生到消滅
一、誰可以創設物上負擔?怎么創設?
二、不僅僅適用於物上負擔的善意第三人規則
(一)權利的優先性判斷——納入價格要素後的考量
(二)作為優先性標準的善意第三人規則——比較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
(三)物上負擔與善意第三人規則——兼論傳統的善意取得制度
三、物上負擔制度中的原因理論
(一)契約原因理論的變遷:簡約化進程
(二)物上負擔與基礎關係的關係:第三方背景下的權利分析
四、侵犯物權與侵犯物上負擔的競合
五、物上負擔的消滅——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
第十章 物上負擔制度的程式性規範
第一節 程式性規範研究的困境
第二節 公示基本問題研究
一、物權公示,究競公示什麼?
二、從訴訟的觀點探究公示的本質:物權的證據
三、作為物權證據的公示:法律效力比較
四、物權證明責任分配的成本分析
第三節 在證明責任視角下討論物上負擔的程式性規範
一、公示一證據理論在物上負擔領域內的套用
二、物上負擔公示的必然性與必要性
三、三方結構之下物上負擔公示制度
四、物上負擔理論中的證明責任規範
(一)第三人對物上負擔權利人的權利造成侵犯
(二)數個物上負擔權利人之間發生權利衝突與糾紛
(三)新物權人(買受人)對既有物上負擔的超越
五、附論:物上負擔公示的補充制度
第四節 實體性規範與程式性規範的關係
第四部分 新物上負擔制度在舊民法
第十一章 物上負擔制度與其他制度的整合
第一節 簡短的引語
第二節 物上負擔與物權(所有權)的限制
一、物權社會化的傳說:流傳已久的謬誤敘事
二、物許可權制的本質:稀缺時代財產形式多樣化的努力
三、物許可權制的局限性:兼論其與物上負擔制度的不同取向
第三節 物權基本原則與物上負擔——物權法定與一物一權
一、物權法定與一物一權批判
二、物上負擔制度:物權法定和一物一權的緩衝劑
第四節 屬人性的物上負擔:對人地役權(easement ingross)
第五節 物上負擔與擔保——兼論擔保物權的非物權性
一、為什麼說擔保權不是物權?
二、擔保的本質:促成締約——一個歷史的考察
三、當代擔保制度的兩個基本特徵
(一)多樣化進程
(二)可流通進程——德國與美國的不同實踐
四、再論擔保制度應當屬於物上負擔
五、作為物上負擔制度的擔保制度:從實體到程式
第六節 一揚一棄:物上負擔與優先權
一、作為法定擔保物權的優先權
二、關於優先購買權(先買權)
第七節 一種更優秀的解釋:在物上負擔框架內分析預告登記
一、預告登記是在公示物上負擔
二、在物上負擔制度框架內分析預告登記
三、預告登記:推而廣之
第八節 物上負擔制度與繼承法
第九節 物上負擔與破產法——以破產財產為中心
第十節 物上負擔與信託
第十二章 物上負擔制度應當成為中國民法的自覺選擇
參考文獻
(一)中文專著
(二)中文論文
(三)中文譯著及翻譯論文
(四)英文著作、論文以及影印版著作
後記
名人推薦
《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編輯宗旨是,從中國改革開放和發展現代化的市場經濟的實際出發,廣泛參考已開發國家和地區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經驗和最新判例學說,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論和實踐中的重大法律問題,為中國民商事立法的現代化和民商事審判實務的科學化提供科學的法理基礎,提升民商法理論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論研究人才,使中國民商法理論研究儘快趕上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的水平。著作之入選叢書,不論作者職稱、地位、親疏,以學術性為唯一考量。
——梁慧星
物上負擔不是物權法中的一個細節、一種技術,而是一種全新的研究財產法——融合大陸法系物權法和英美法系的財產法的路徑。本書雖以物權法和債法作為對象,但以對抗力為標準——而不是權利性質——作為理解、構建和規範財產權利體系的邏輯,使得物上負擔制度閃耀起照亮現代物權法發展道路的光芒。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孟勤國
本書在區分了直接支配性權利和非直接支配性權利之後,試圖對非直接支配性權利進行整合性研究,以此建立完整的物上負擔制度。這種嘗試很大膽,需要理論勇氣,具有重大的理論與現實意義。一旦這一理論形成,雜糅相間乃至疊床架屋式的多樣性的財產權利體系將被重新梳理,對財產制度——特別是對於大陸法系物權與債權二元結構的財產體系——將具有革命性的意義。果真如此,我們歷史相承的財產制度或許可以由此走出權利不斷衍生從而導致骨質增生的困境,獲得某種簡約化的力量。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易繼明
——梁慧星
物上負擔不是物權法中的一個細節、一種技術,而是一種全新的研究財產法——融合大陸法系物權法和英美法系的財產法的路徑。本書雖以物權法和債法作為對象,但以對抗力為標準——而不是權利性質——作為理解、構建和規範財產權利體系的邏輯,使得物上負擔制度閃耀起照亮現代物權法發展道路的光芒。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孟勤國
本書在區分了直接支配性權利和非直接支配性權利之後,試圖對非直接支配性權利進行整合性研究,以此建立完整的物上負擔制度。這種嘗試很大膽,需要理論勇氣,具有重大的理論與現實意義。一旦這一理論形成,雜糅相間乃至疊床架屋式的多樣性的財產權利體系將被重新梳理,對財產制度——特別是對於大陸法系物權與債權二元結構的財產體系——將具有革命性的意義。果真如此,我們歷史相承的財產制度或許可以由此走出權利不斷衍生從而導致骨質增生的困境,獲得某種簡約化的力量。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易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