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契約型投資基金法律關係的性質

《論我國契約型投資基金法律關係的性質》是吳光榮、趙一平撰寫的論文。

摘要:長期以來,人們把信任制度和行紀制度相混淆,信託與行紀確有相似之處,但它們之間有著本質性的巨大差異.信託與委託也有相似之處,但其與委託契約也有很多區別.基金投資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通常認為是典型的信託關係,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放在基金契約這個大信託協定中考察,可以認為他們都是信託關係...
【作 者】吳光榮趙一平
【期 刊】《商業研究》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科學核心期刊要覽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2002年第23期137-140,共4頁
【關 鍵 詞】信託委託行紀契約型投資基金法律關係
【分 類 號】F8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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