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心與境》是熊十力所著作品,出自於《熊十力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心與境
- 作者:熊十力
- 作品出處:熊十力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文學體裁:散文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綜括以前所說,只是不承認有離心獨存的外境,卻非不承認有境。因為心是對境而彰名的,才說心,便有境,若無境,即心之名也不立了。實則心和境,本是具有內在矛盾的發展底整體。就玄學底觀點來說,這個整體底本身並不是實在的,而只是絕對的功能的顯現。(功能一詞,詳在中卷第五六兩章。)這個道理,留待後面《轉變章》再說。現在只克就這個整體底本身來說。他整體底本身卻是具有內在矛盾的發展的,因為他是一方面,詐現似所取的相貌,就叫做境;另一方面,詐現似能取的相貌,就叫做心。(能取和所取的取字,其涵義曾解見本章首段。詐現的詐字,其涵義只是不實在的意思。)境的方面,是有和心相反的趨勢。心的方面,是有承翻愚自由的、向上的、任持自性、不為境縛的主宰力。所以心和境兩方面,就是整體的內在矛盾的發漿辯頁展,現為如此的。我們只承認心和境是整體底不同的兩方面,不能承認境是離心獨在的。我們要知道,從我底身,以迄日星大地,乃至他心,這一切一切,都叫做境。(此中他心者,謂他人或眾生的心。)我底身這個境,是不離我底心而存在的,(凡屬所知,通名為境。自身對於自心亦得境名,是所知故。)無論何人,都不會否認的。至若日星大地,乃至他心等等境,都是我的心所涵攝的,都是我的心所流通的,絕無內外可分的。為什麼人人都蒙昧著,以為上述一切的境都是離我的心而獨在的,這有什麼根據呢?實則日星高明,不離我的視覺,大地博厚,不離我的觸覺,乃至具有心識的人類等,繁然並處,不離我的情思。可見一切的境,都是和心同體的。因為是同體的,沒有一彼一此的分界,沒有一內一外的隔礙。才有感,必有應。(感謂境,應謂心。)才有應,必有感。正如人的一身,由多方面的懂笑只機能互相涵攝,成為一體,是同樣的道理。據此而談,唯識的說法,但斥破執有外境的妄見,並不謂境是無的,因為境非離心獨在,故說唯識。唯者,殊特義,非唯獨義。心是能了別境的,甩洪全辨力用特殊,故於心而說唯。豈謂唯心,便無有境。或有問曰:“說心,便涵著境,故言唯心。說境,也涵著心,何不言唯境?”答曰:心是了別的方面,境是被了別的方面,境必待心而始呈現。應說唯心,不言唯境。或復難言:“境有力故,影響於心,如腦筋發達與否,能影響智力的大小,乃至社會的物質條件,能影響民眾的意識。應說唯境,不當唯心。”答曰:意識雖受物質條件的影響,而改造物質條件,使適於生活,畢竟待意識的自覺。智力大小,雖視腦筋發達與否以為衡,但腦筋只可義說為智力所憑藉的工具。(此中義說二字,謂在義理上可作這樣的說法。以後凡用義說者皆仿此。)所以,著重心的方面而說唯心,歡充格不言唯境。
或復有難:“如果境不離心獨在,這種說頌求鴉想法是不錯的。試問科學上所發見物質宇宙的一切定律或公則等,純是客觀的事實。雖我人的心,不曾去了別他,而他確是自存的,並不是待我的心去了別他,方才有他。今言境不離心獨在,如果承認這種說法,則科學上的定律公則等,也不是離心獨在的么?”答曰:所謂定律或公則等詞的意義,相當於吾先哲所謂理。吾國宋明哲學家,(宋朝初建,當公元九六〇年。明朝初建,當公元一三六八年。)關於理的問題,有兩派的爭論。一、宋代程伊促微川和朱元晦等,主張理是在物的。二、明代王陽明始反對程朱,而說心即理。(這裡即字的意義,明示心和理是一非二。如雲孔丘即孔仲尼。)二派之論,雖若水火,實則心和境本不可截分為二,(此中境字,即用為物的別名。他處凡言境者皆仿此。)則所謂理者本無內外。一方面是於萬物而見為眾理燦著;一方面說吾心即是萬理賅備的物事,非可以理別異於心而另為一種法式,但為心上之所可具有,如案上能具有書物等也。唯真知心境本不二者,則知心境兩方面,無一而非此理呈現,內外相泯,滯礙都捐。如果偏說理即心,是求理者將專求之於心,而可不征事物。這種流弊甚大,自不待言,我們不可離物而言理。如果偏說理在物,是心的方面本無所謂理,全由物投射得來,是心純為被動的,純為機械的,如何能裁製萬物、得其符則?(符者信也。則者法則。法則必信而可征,故云符則。)我們不可舍心而言理。二派皆不能無失,余故說理無內外。說理即心,亦應說理即物,庶無邊執之過。關於理的問題,至為奧折,當俟《量論》詳談。今在此中,唯略明理非離心外在云爾。
又如難者所云:“科學上的定律公則等是離心自存的,並不是待我的心去了別他方才有他的,以此證明一切境是離心獨存的。”這種說法,確是極大的錯誤。我們須知道,一切一切的物都是心量所涵攝的。凡為了別所及的境,固然是不曾離我的心,即令了別不及的境,又何嘗在我的心外?不過了別的部分,或由數數習熟的緣故,或由作動意欲加以警覺的緣故,遂令這部分的境,特別顯現起來;至若了別不及的部分,只沉隱於識閾之下,不曾明著但決不是和我的心截然異體,不相貫通的。如果作動意欲去尋求,那么這種沉隱的境也就漸漸的在我心中分明呈露了。以是征知,凡所有的境當了別不及的時候,也不是離心獨在的。尤復當知,所謂定律、公則,畢竟是依想和尋伺等等,對於境物的一種抽象與選擇作用而安立的。(想和尋伺,詳下卷,皆是量智的作用。)若離想等,則境上有此定律公則與否,要不可知。故難者所舉的義證,畢竟不能成立外境。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熊十力(1885—1968),湖北黃岡人,早年投身於辛亥革命,中年慨然脫離政界,潛心研究哲學,曾從歐陽竟無研習法相唯識之學,繼被蔡元培禮聘為北京大學講席,後不滿於佛法,自創《新唯識論》,重建儒學,成為“後五四時期”我國哲學界奇特的、頗具獨創精神的哲學家。曾任北京大學教授、全國政協委員,一生著述宏富、神解卓特,發皇中國文化和中國哲學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價值,融會中、印、西思想,建樹了以“仁心”為本體,以“體用不二”為宗綱的博大哲學體系。編者簡介郭齊勇,湖北武漢人,1947年生,武漢大學哲學學院暨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學院院長。1993年始任教授、博士生導師,2006年獲國家級教學名師獎。曾任國際中國哲學會(ISCP)會長。主要從事中國哲學史的教學與研究,專長為儒家哲學與20世紀中國哲學。曾到哈佛大學做高訪學者,在哈佛大學、東京大學、慕尼黑大學、俄羅斯科學院、首爾大學、台灣大學等名校與名機構演講。著作有:《中國哲學史》、《中國儒學之精神》、《中國哲學智慧的探索》、《中華人文精神的重建》、《熊十力哲學研究》、《熊十力傳論》、《郭齊勇自選集》、《文化學概論》等。
又如難者所云:“科學上的定律公則等是離心自存的,並不是待我的心去了別他方才有他的,以此證明一切境是離心獨存的。”這種說法,確是極大的錯誤。我們須知道,一切一切的物都是心量所涵攝的。凡為了別所及的境,固然是不曾離我的心,即令了別不及的境,又何嘗在我的心外?不過了別的部分,或由數數習熟的緣故,或由作動意欲加以警覺的緣故,遂令這部分的境,特別顯現起來;至若了別不及的部分,只沉隱於識閾之下,不曾明著但決不是和我的心截然異體,不相貫通的。如果作動意欲去尋求,那么這種沉隱的境也就漸漸的在我心中分明呈露了。以是征知,凡所有的境當了別不及的時候,也不是離心獨在的。尤復當知,所謂定律、公則,畢竟是依想和尋伺等等,對於境物的一種抽象與選擇作用而安立的。(想和尋伺,詳下卷,皆是量智的作用。)若離想等,則境上有此定律公則與否,要不可知。故難者所舉的義證,畢竟不能成立外境。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熊十力(1885—1968),湖北黃岡人,早年投身於辛亥革命,中年慨然脫離政界,潛心研究哲學,曾從歐陽竟無研習法相唯識之學,繼被蔡元培禮聘為北京大學講席,後不滿於佛法,自創《新唯識論》,重建儒學,成為“後五四時期”我國哲學界奇特的、頗具獨創精神的哲學家。曾任北京大學教授、全國政協委員,一生著述宏富、神解卓特,發皇中國文化和中國哲學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價值,融會中、印、西思想,建樹了以“仁心”為本體,以“體用不二”為宗綱的博大哲學體系。編者簡介郭齊勇,湖北武漢人,1947年生,武漢大學哲學學院暨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學院院長。1993年始任教授、博士生導師,2006年獲國家級教學名師獎。曾任國際中國哲學會(ISCP)會長。主要從事中國哲學史的教學與研究,專長為儒家哲學與20世紀中國哲學。曾到哈佛大學做高訪學者,在哈佛大學、東京大學、慕尼黑大學、俄羅斯科學院、首爾大學、台灣大學等名校與名機構演講。著作有:《中國哲學史》、《中國儒學之精神》、《中國哲學智慧的探索》、《中華人文精神的重建》、《熊十力哲學研究》、《熊十力傳論》、《郭齊勇自選集》、《文化學概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