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左降獨孤朗等狀

《論左降獨孤朗等狀》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左降獨孤朗等狀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論左降獨孤朗等狀
都官員外郎史館修撰獨孤朗可富州刺史、起居舍人溫造可朗州刺史、司勛員外郎李肇可灃州刺史、刑部員外郎王鎰可郢州刺史。
右,今日宰相送詞頭左降前件官如前,令臣撰詞者。臣伏以李景儉因飲酒醉,詆忤宰相,既從遠貶,已是深文,其同飲四人,又一例左降,臣有所見,不敢不陳。伏以兩省史館,皆是近署,聚飲致醉,理亦非宜,然皆貶官,即恐太重。況獨孤朗與李景儉等皆是僚友,旦夕往來,一飯一飲,蓋是常事。景儉飲散之後,忽然醉發,自猶不覺,何況他人。以此矜量,情亦可恕。臣又見貞元之末,時政嚴急,人家不敢歡賓,朝士不敢過從,眾心無そ,以為不可。自陛下臨御,及此二年,聖慈寬和,天下欣戴,臣恐此詔或下,眾情不免驚憂;兼恐朝廷官寮,從此不敢聚會;四方諸遠,不知事由,奔走流傳,事體非便。伏惟宸鑒,更賜裁量,免至貶官,各令罰俸,感恩知失,亦足戒懲。臣不揆蠢愚,輒敢塵黷,豈不懼罪,豈不惜身,但緣進不因人,出於聖念,自忠州刺史累遷中書舍人,已涉二年,一無裨補,夙夜慚惕,實不自安,前後制敕之間,若非甚不可者,恐煩聖聽,多不備論,今者所見,若又不奏,是圖省事,有負皇恩。伏希天慈,以此詳察,知臣所奏,不是偶然。其獨孤朗等四人出官詞頭,臣已封訖,未敢撰進,伏待聖旨。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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