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務院官制與內閣制》是章士釗所著作品,出自於《章士釗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國務院官制與內閣制
- 作者:章士釗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章士釗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參議院所修改之國務院官制案,袁總統已於六月二十六日公布之。其中足使吾人注意者,則由第三條以至第七條,規定國務總理之權,頗為詳密,範圍非常廣大。苟本此而實行之,則內閣政治之精神,實於此寄。
夫行內閣政治者,首言英法,而英為不文憲法國,總理之權,縱屬龐大,而從無法典以規定之,即總理之一名詞,且不見於法典。法蘭西之憲法,言及國務員者殊罕,其言及者,又偏於責任(如副署及受國會彈劾之類),而略於職權,且亦並國務員而混稱之,未嘗特標總理。是可知英法兩國內閣制之完全,得之於政治方面者多,而得之於法律方面者少,此固不必薄法律而尚政治也。英之憲政,一切基於習慣,此不獨在國務員而有然。而法蘭西在千八百七十年以前,憲法最稱美備,起草者每欲以此組織一理想之政府,而此種政府,顛覆至無數次,法人厭之。普法戰爭以後,國家待治甚急,故當事者只求有法,足適一時之用,而又鑒於徒尚理想之無用,益不欲過事推求。以故法蘭西憲法破碎不全,枝枝節節而發布之,較之美利堅憲法之縝密,有如天淵之別,初不必特於總理有所略也。是故英法之以政治力鞏固,其內閣制全出於事實之偶然,後進國安可妄效法之。夫效一國之臻於上理,固非國民之政治力莫行。而政治力之發達,實以依賴法律而愈速。記者論列此事之欲國人注意者,則人以獨立之政治力,范成一內閣制供吾取法,而吾之賢參議員,復編為法律,賢總統公之天下,深假吾以於藉,倘吾不能於最短之時期確定內閣制,以固國本而立政基焉,真可以羞死矣。
官制第三條云:“國務總理為國務員首領,保持行政之統一。”參議院議此時,議員彭君允彝提議加入“定大政方針”一語,以為國務員當負政治、法律兩方責任,則總理職權實不獨保持行政統一一端。反對者以為,定大政方針,其權當屬總統,國務總理實無此權,不過副署而已。爭持良久,彭君說卒失敗,似甚可惜。然大政方針於何定之,亦曰國務會議而已。第九條臚列事項之應歸國務會議者,幾於舉大政之全部而消納之。第十條云:“國務會議事件以國務員之同意定之。”又:“會議時以國務總理為會長。”是總統之影響,全不能及於內閣會議,並法蘭西總統形式上可出席於國務會議者,而吾且排除之。所有大政之方針,一以國務員之同意定之,所須於總統者,畫諾而已也。由是觀之,則定大政方針一語,雖不得明列於第三條,而由第九、第十兩條推之,則盡舉其實。記者之推言及此,非欲表示議員中反對彭君之說者,為墮於朝四暮三之術,特喜內閣制之成立,而能已於言也。【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章士釗(1881—1973)是中國近現代史上著名的報人、社會活動家、思想家、學者和律師。綜觀章氏一生,有許多戲劇性特點:首先是多變。早年持激進主義,曾主筆《蘇報》,激烈鼓吹反滿革命;留學英國期間,開始醉心於英國憲政理論;武昌起義後毅然回國,主持《民立報》筆政,鼓吹政黨政治和毀黨造黨;二次革命失敗後轉向調和主義,創辦《甲寅月刊》、《甲寅日刊》,鼓吹為政有容和調和立國;歐戰結束又回歸文化保守主義,公開反對新文化運動,主張以農立國。其次是自詡不黨,追求獨立。但不黨是真,獨立卻未做到。章氏一生,不僅未曾獨立,相反卻先後追隨過岑春煊,依附過段祺瑞和杜月笙。前者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章氏本人的個性特點,後者則揭示了近代中國社會一個規律性特點:知識分子在經濟地位獨立之前,不可能完全獲得政治上的獨立。編者簡介郭雙林,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社會史,著有《中華賭博史》、《西潮激盪下的晚清地理學》、《八十年代以來的文化論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