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與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責任

論人與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責任

《論人與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責任》是2010年7月1日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德)薩繆爾·普芬道夫。本書主要闡述了自然法哲學。

基本介紹

  • 書名:論人與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責任
  • 作者:薩繆爾·普芬道夫(SamuelPufendorf)
  • ISBN:9787301172919
  • 定價:31.00元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7月1日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論人與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責任》是普芬道夫八卷本《自然法與萬國法》(1672年)巨著的精編濃縮。這本關於自然法政治理論的著作,清晰澄明而又意蘊幽遠,是17、18世紀自然法哲學中最富於影響力的闡發。在其自然法哲學中,普芬道夫不僅對格勞秀斯和霍布斯作出令人信服的回應,而且還藉此為洛克、哈奇森、休謨、盧梭與斯密等理論家設定了需要解決的智識難題。三十年戰爭(1618—1648)硝煙甫散,普芬道夫就對早期現代啟蒙國家以及道德和從屬於它的政治之間的恰當關係進行了經典的論證。
麥可·西爾弗索恩這個清澈暢曉而又富於歷史感的譯本,是20世紀初以來的第一個英譯本。在導言中,詹姆斯·圖利將《論人與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責任》置於17世紀的語境之中進行了介紹,提煉了其主要觀點,考察了近年來研究普芬道夫的文獻,並展示了普芬道夫在對格勞秀斯、霍布斯及其許多批評者的回應中,是如何將自然法理論轉化為一門獨立的法律政治哲學(juristic political philosophy)學科的。直到康德之前,這門學科一直主導著人們對政治的思索。

作者簡介

作者:(德國)薩繆爾·普芬道夫(Samuel Pufendorf) 譯者:(英國)麥可·西爾弗索恩(Michael Silverthorne) 支振鋒 編者:(英國)詹姆斯·圖利(James Tully)
薩繆爾·普芬道夫,17世紀德國自然法哲學最有力的捍衛者和闡釋者,近代歐洲傑出的政治哲學與道德哲學家。是洛克、萊布尼茲、維柯、卡麥可、沃爾夫、哈欽森、休謨、盧梭和亞當·斯密等偉大啟蒙作家思想的滋養者或激發者。
詹姆斯·圖利,麥吉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政治學和哲學副教授。
麥可·西爾弗索恩麥吉爾大學古典學副教授,從事羅馬法和早期近代政治思想研究。
支振鋒,法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後研究人員。著有《馴化法律》一書,翻譯 《法理學與哲學論文集》、《知識與政治》、《法學講演錄》(1-3冊)等5部著作。

圖書目錄

芬道夫主要作品及簡稱
普芬道夫生平與著述的大事年表
編者引言
參考文獻
文獻注釋
英譯者附註
論人與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責任
作者獻詞
作者前言
第一卷
第一章 論人類行為
第二章 論人類行為規則或一般法
第三章 論自然法
第四章 論人對上帝的責任,或論自然信仰
第五章 論對自我的責任
第六章 論每個人對每個人的責任,首先是不損害他人
第七章 論承認人的自然平等
第八章 論人類的普遍責任
第九章 協定各方的責任概論
第十章 語言運用中的人類責任
第十一章 起誓中的責任
第十二章 論在獲得對物的所有權時的責任
第十三章 論從所有權本身所產生的責任
第十四章 論價值
第十五章 論以物的價值為前提的契約及它們所涉及的責任
第十六章 論解除協定義務的方法
第十七章 論解釋
第二卷
第一章 論人的自然狀態
第二章 論婚姻責任
第三章 論父母和子女的責任
第四章 論主人與奴僕的責任
第五章 論建立國家的動因
第六章 論國家的內在結構
第七章 論主權的職能
第八章 論政體的形式
第九章 論政治權威(civil authority)的特徵
第十章 論獲取權威、尤其是君主權威的方式
第十一章 論主權者的責任
第十二章 國家法(civil laws)專論
第十三章 論生與死的權利
第十四章 論聲譽
第十五章 論統治者對國家之內的財產所具有的權力
第十六章 論戰爭與和平
第十七章 論條約
第十八章 論公民的責任
索引
譯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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