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定應舉保人例奏》是唐代闕名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請更定應舉保人例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闕名
作品原文
請更定應舉保人例奏
朝廷設文學之科,以求髦俊,台閣清選,莫不繇茲。近緣核實不在於鄉閭,趨名頗雜於非類。致有跋扈之地,情計交通,將澄化源,在舉明憲。
臣等商量,今日以後,舉人於禮部納家狀後,望依前三人自相保。其衣冠則以親姻故舊,久同游處。其有江湖之士,則以封壤接近,素所諳知者為保。如有缺孝弟之行,資朋黨之勢,跡繇邪徑,言涉多端者,並不在就仕之限。如容情故,自相隱蔽,有人糾舉,其同保人並三年不得赴舉。仍委禮部明為戒勵,編入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