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令刺史專民事勿典兵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請令刺史專民事勿典兵疏
  • 來源:《魏志·杜畿傳》
  • 類型:古文
  • 朝代:漢末
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

第一段

帝王之道,莫尚乎安民;安民之術,在於豐財。豐財者,務本而節用也。方今二賊未滅,戎車亟駕,此自熊虎之士展力之秋也。然紳之儒,橫加榮慕,厄腕抗論,以孫、吳為首,州郡牧守,鹹共忽恤民之術,修將率之事。農桑之民,競干戈之業,不可謂務本。帑藏歲虛而制度歲廣,民力歲衰而賦役歲興,不可謂節用。今大魏奄有十州之地,而承喪亂之弊,計其戶口不如往昔一州之民,然而二方僭逆,北虜未賓,三邊遘難,繞天略幣;以所統一州之民,經營九州之地,其為艱難,譬策羸馬以取道里,豈可不加意愛惜其力哉?以武皇帝之節儉,府藏充實,猶不能十州擁兵。郡且二十也,今荊、揚、青、徐、幽、並、雍、涼緣邊諸州皆有兵矣,其所恃內充府庫外製四夷者,惟兗、豫、司、冀而已。

第二段

臣前以州郡典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宜別置將守,以盡治理之務;而陛下復以冀州寵秩呂昭。冀州戶口最多,田多墾闢,又有桑棗之饒,國家徵求之府,誠不當復任以兵事也。若以北方當須鎮守,自可專置大將以鎮安之。計所置吏士之費,與兼官無異。然昭於人才尚復易,中朝苟乏人,兼才者勢不獨多。以此推之,知國家以人擇官,不為官擇人也。官得其人,則政平訟理;政平故民當實,訟理故囹圄空虛。陛下踐阼,天下斷獄百數十人,歲歲增多,至五百餘人矣。民不益多,法不益峻。以此推之,非政教陵遲,牧守不稱之明效歟?往年牛死,通率天下十能損二;麥不半收,秋種未下。若二賊遊魂於疆場,飛芻輓粟,千里不及。究此之術,豈在強兵乎?武士勁卒愈多,愈多愈病耳。

第三段

夫天下猶人之體,腹心充實,四支雖病,終無大患;今兗、豫、司、冀亦天下之腹心也。是以愚臣忄婁々,實願四州之牧守,獨修務本之業,以堪四支之重。然孤論難持,犯欲難成,眾怨難積,疑似難分,故累載不為明主所察。凡言此者,類皆疏賤;疏賤之言,實未易聽。若使善策必出於親貴,固不犯四難以求忠愛,此古今之所當患也。(《魏志·杜畿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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