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莊秧歌燈是江蘇省常州市的舞蹈。秧歌流行於北方,江南沒有秧歌”,這是長期以來的一種流行說法。其實,地處江南水鄉的金壇城東鄉談莊村卻留存著極具特色的秧歌,談莊秧歌燈。
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歷史溯源,表演人物,舞蹈特色,主要特徵,傳承意義,
基本信息
文化遺產名稱:談莊秧歌燈
遺產編號:Ⅲ-13
遺產類別:民間舞蹈
申報日期:2006
申報人/申報單位:江蘇省金壇市
遺產級別: 省
歷史溯源
談莊秧歌燈源自清代。鹹豐十年春,太平軍攻打金壇城,遭清軍及本地土豪劣紳之反動力量負隅頑抗,經浴血激戰死傷無數後終於破城克敵。金壇百姓為慶祝太平軍勝利,在戴王府前搭起高台表演各種形式的節目,其中就有秧歌燈。自太平天國的輝煌後,秧歌燈消失了幾十年,於民國二十七年由傳人陳傳寶等領頭在談莊復興。因秧歌燈活動的季節一般在春夏間,故始稱為“談莊舞秧燈”,後來又叫作“秧歌燈”,並頻繁在金壇、武進、丹陽交界地區及茅山、句容一帶演出。此後,秧歌燈年年延續,已是第五代傳人了。
表演人物
秧歌燈中的表演人物,從身份、服裝到臉譜形態,一概為古代戲劇中的相應角色。如“張生”穿書生服,“鶯鶯”穿小姐服,“浪子”穿公子服,“紅娘”穿丫環服,“萬先生”穿孔明服。“燈手”過去一律為男性,解放後根據演出需要,已逐步搭配女性參加,並且要挑選最漂亮、活潑的姑娘擔任主角。
舞蹈特色
表演在鑼鼓打鬧場中開始,舞燈隊進圈先“走圓場”。由一個“漁公”領頭在前,然後依次走出“漁婆”、“萬先生”、“車把子”、“和尚”、“張生”、“鶯鶯”、“紅娘”和“韃公”、“韃婆”、“連響婆”(“連響婆”為姑嫂兩個,嫂在前姑在後),最後為“浪子”。13個角色每人左手挑一盞形狀各異的彩燈,右手拿一把扇子,做“打蓮湘”或“翻腕花”動作。扇子是花式各異的摺扇。燈是以竹篾和紗布扎制而成,形狀圖案依角色而各異,如“張生”持飛虎(蝙蝠)燈,“浪子”持繡球燈,“鶯鶯”、“紅娘”持花籃燈,“韃公”持燈籠,“韃婆”持雞燈,“漁公”持漁簍燈,“漁婆”持鯉魚燈,“萬先生”持角牌燈,蓮湘姑蓮汀嫂持花鼓燈……各式的燈內均點亮蠟燭(現已改用電池燈)。浪子的挑燈竿為最長,約有兩米左右,頂端的彩燈隨著手部碾動竿柄而不斷地轉動。其舞步除了“漁公”、“和尚”以跳步和“浪子”以四方步外,其餘人皆為平步,上半身作左右輕搖。
“走圓場”後,角色們形成圓圈或擺成半圓形,接著根據古代戲劇傳說中的人物或單個或配對(如和尚為單人,張生與鶯鶯為一對,浪子與紅娘為一對),依次輪番出場,按照戲劇傳說中的規定情境進行演唱,邊唱邊舞,其餘角色則在原地配合或呼應。唱一般以清唱為主,配兩支竹笛。所唱的詞沿襲人物角色和有關內容,如“鶯鶯想郎”、“浪子遊春”等等,一般比較通俗,也有少量的男女調情成份。其曲調和唱段有《秧曲》、《馬曲》、《萬調》、《雞聲曲》及《踏金階》、《看花燈》、《嬉鶯鶯》等十幾種,均根據不同角色和內容而定。每表演完一對,再以鑼鼓串連線應上下。其結構互相連貫又相對獨立,猶如一掛“葫蘆串”。
秧歌燈中人物表演的重場部分是“浪子遊春”,由“紅娘”與“浪子”二人配對表演。其內容取自《西廂記》以及根據其改編的《紅娘紀事》,主要表現“紅娘”與“浪子”在花亭相遇後,“浪子”相思心切、挑逗求歡,而“紅娘”羞澀矜持、半推半就的微妙情態。在表演時,“浪子”與“紅娘”或對唱,或起舞,或造型,始終“眉來眼去”、“暗送秋波”。“浪子”的“大膽調情”與“紅娘”的“柔態佯嗔”呼之欲出,男女間的切切情意使人受到感染。
主要特徵
在長期的流傳中,秧歌燈形成了如下特徵:
1、既有源於古代戲劇人物表演的成分,也有對民歌、時令小調等的廣泛吸收,又有從曲藝、樂曲中引進,還有從外地民間吹打演唱中直接移入,既有本土樂曲,又有外域樂曲,長期並存各自發展,具有曲目生成的多源性和本土與外來的共存性。
2、演唱的基本曲調、聲腔充滿濃郁的江南水鄉風味,曲調抒情悅耳,舞蹈動作柔美樸實,輕鬆愉快,歌詞通俗流暢,動人以情,享有“九腔十八調,調調有花色”之譽,具有明顯的地域特性。
3、從視覺效果上看,秧歌燈的配對表演、隊形變化及相關道均有規律,皆以“圓”狀為主。舞蹈動作輕柔文雅,舒緩秀氣。表演時角色沉浸在規定情境中,含蓄儒雅,脈脈傳情,具有典型的江南地區民間舞蹈神韻。
傳承意義
建國以後,談莊秧歌燈一直受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自1953年起,江蘇省、上海市的民間歌舞研究所、舞蹈家協會以及各藝術院校,紛紛派來專家學者或有關專業人員參觀採訪;1983年,秧歌燈應邀赴南京參加了全省民間歌舞會演並受到表彰;1988年,江蘇省民間文藝家協會副主席、省社科院文學研究所周正良教授專程來觀看了秧歌燈表演,並就秧歌燈的進一步研究和挖掘、整理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同年,談莊秧歌燈被收入《中國民族民間舞蹈集成》。談莊秧歌燈雖還在傳延,但一些頗有造詣的藝人已逐步退出舞台或相繼離世,一些珍貴的原始唱本散失,有些絕技也即將失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