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

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

《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是2017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規定了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的評價原則、評價要素、評價流程、評價方法和評價結果等內容。《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適用於針對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職業素養與行為的評價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
  • 外文名:Evaluation of language training service facilitators
  • 標準號:GB/T 33288-2016
  • 發布日期:2016-12-13
  • 實施日期:2017-04-01
  • 標準類別:方法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
  • 歸口單位: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伴隨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世界經濟的彼此聯繫程度不斷加深,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日益頻繁;語言作為促進文化交流與經濟作的媒介,其重要作用愈發凸顯,語言培訓服務市場因此催生壯大。據權威數據統計,中國的語言培訓服務規模已居全球第一:2015年,中國英語培訓服務消費群體已達3億,中國英語培訓服務機構總量超過5萬家,僅英語培訓服務外籍教學人員就超過10萬人;同年全球孔子學院註冊學員總數已達到140萬人,網路孔子學院學員達到50萬人,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增長最快的語言培訓服務市場。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中國的語言培訓服務亦暴露出多方面問題,包括市場準入門檻低、培訓機構良莠不齊、教學人員專業技能與知識欠缺、服務行為不夠規範、服務場所安全性與功能性難以保障、服務質量良莠不齊等,侵犯消費者權益事件層出不窮、顧客滿意度普遍不高,導致了語言培訓服務市場秩序混亂、規範化科學化程度較低、整體發展水平不高的尷尬局面,嚴重製約著語言培訓服務產業的健康規範發展。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

編制進程

  • 預研階段
2011年3月,最佳化形成標準立項草案稿並上報立項。
  • 標準計畫
2011年10月12日,國家標準計畫《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20110093-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43(全國教育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起草階段
2011年10月-2012年2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1稿。
2012年3-5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2稿。
2012年6-8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3稿。
2012年9-12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工作組討論4稿。
  • 徵求意見階段
2013年1-3月,最佳化形成標準徵求意見1稿。
2013年4-5月,徵求意見。
2013年6-9月,收集處理意見,最佳化形成標準徵求意見2稿。
2013年9月-2014年10月,等待《語言培訓基本要求》(IS0 2991:2014)國際標準正式發布,以便與其保持一致。
2014年11月-2015年10月,根據《語言培訓基本要求》(IS0 2991:2014)國際標準以及 ISO/IEC關於管理體系標準和服務標準進一步區別的指南,對標準進行大篇幅修改,形成標準徵求意見3稿。
2015年11月-12月,面向標委會委員、語言培訓服務提供者代表等進行定向徵求意見活動。
2016年1-2月,收集處理意見,最佳化形成標準徵求意見4稿。
2016年3月,公開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16年12月13日,國家標準《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7年4月1日,國家標準《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在研製過程中,該標準主要依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服務標準制定導則》(GB/ 24620-2009)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外國語大學網路與繼續教育學院、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主要起草人:侯非、曹俐莉、唐錦蘭、郝素利、曾毅、丁日佳、李涵、張瑞、靳宗振。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評價原則
2
5評價要素
2
6評價流程
5
7評價方法
5
8評價結果
6
參考文獻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規定了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的評價原則、評價要素、評價流程、評價方法和評價結果等內容。《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適用於針對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職業素養與行為的評價活動。

引用檔案

GB/T 26997-2011 非正規教育與培訓的學習服務—術語
GB/T 29357-2012 非正規教育與培訓的學習服務質量要求—語言培訓
GB/T 33287-2016 語言培訓服務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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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GB/T 33287-2016)為語言培訓服務教學人員評價活動的高效開展提供科學依據;有利於規範語言教學人員培訓服務行為、提升語言培訓服務質量提供有力抓手;有利於語言培訓服務市場實現有效監管,從而建立高質量語言培訓服務模式,促進語言培訓服務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幫助語言培訓服務行業形成規範發展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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