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功能是語言在實現人的具體目的中所起的作用。一般地說,語言有三種基本功能:(1)從人與文化的關係看,語言是文化信息的載體,是人類保存、傳遞、領會人類社會歷史經驗和科學、文化、藝術成就的手段;(2)從人與世界的關係看,語言是人認識世界的工具,人們既用語言進行思維,又用語言調節行為;(3)從人與人的關係看,語言是交際方式和交流思想的手段。心理學家哈利迪認為,可把兒童習得語言的過程視為逐步掌握語言的各種功能的過程。他相應地提出了七種語言功能:工具功能、調節功能、相互作用(交往)功能、個人表現功能、啟發功能、想像功能和信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