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致外患罪

誘致外患罪指的是通謀外國,致使對本國行使武力的行為。外患罪的一種。通謀外國,指以各種公開或秘密、直接或簡接的方法,與外國政府進行聯繫。認定本罪的關鍵,在於行為人的通謀行為與外國政府行使武力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行使武力,指外國對本國動用了軍事力量,如侵入本國領土、炮擊轟炸本國城市要塞、向本國發動全面戰爭等。對本罪,各國均處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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