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融資

訴訟融資

訴訟融資先是在英美國家興起,顧名思義就是把律師參與的訴訟業務金融經濟家們的融資業務結合在了一起。具體是指在訴訟中,訴訟一方當事人因為暫時不能完全支付或者無法支付訴訟所需的有關律師費公證費、鑑定費等費用,由第三方公司先行墊付,待案件勝訴後,第三方公司再收回其所墊付的款項,並獲取一定比例的收益。這裡提及的第三方公司一般都是有法律、金融行業的專業人士,並且有一定的資金的資本公司或貸款公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訴訟融資
  • 外文名:Litigation Finance
  • 拼音:sù sòng róng zī
法律形式,商業類型,社會影響,發展情況,

法律形式

總的來說,訴訟融資所簽訂的契約應該包括幾方面的內容:
第一,投資金額。投資金額主要由投資方與受資方依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協商並確定,一般來說,案情越複雜,訴訟標的額越大,投資金額也會越高。
第二,資金用途。訴訟融資的資金用途就是支付訴訟開支,包括法院收取的訴訟費和執行費等法定費用、律師費(具體項目由原告方與律師約定)、第三方收取的鑑定費和評估費等與訴訟有關的費用。
第三,還款條件。還款條件應是受資方勝訴並取得全額或一部分賠償金,當然,投資方與受資方可以約定其它還款條件,這都是很靈活很自由的。但一般來說,當受資方敗訴或未取得任何賠償金時,投資公司所投資的錢將會打了水漂。
第四,訴訟過程的監控。對於投資方來說,可以選擇投資並監控也可以選擇投資但不監控。如果投資方想要對訴訟過程實行監控,那么它可以指定律所代理,也可以自己進行代理。
第五,還款額。還款額的計算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一是絕對值,即無論訴訟收益多少均按照投資額收取本金與利息;二是比率值,即按照一定比率從訴訟收益中提取,與裁判的執行效果直接相關。

商業類型

目前存在三種類型的訴訟融資,主要發生在原告與貸款公司之間。
第一種是消費型法律基金
貸款公司給人身傷害案件訴訟當事人提供無追索權貸款,作為回報,原告要償還貸款並支付雙方在契約中約定的費用,而該費用不會超過原告在訴訟中所得的收益;
第二種是抵押貸款
給原告律師事務所提供抵押貸款,而貸款費用通常表現為一定的利率,律師事務所申請這種貸款的主要目的是維持償付能力或者緩解現金流動壓力;
第三種是投資商事
投資公司直接給企業或者企業的律師提供資金,用以支付提起商事訴訟的費用,從而取得與企業共享訴訟賠償所得的權利。
訴訟第三種類型與前兩種最大的區別是前兩種是放貸,其利潤一般表現為利息收入;而第三種採取投資的方式,其回報是案件追償所得的一定比例。

社會影響

訴訟融資作為分擔訴訟風險的一種創新方法,是金融行業進軍法律行業的一種契機,無論對金融行業還是對法律行業來說都是一種機遇。
對於金融行業來說,民事訴訟是一項具有經濟收益的活動,特別是一些標的額較大的訴訟,訴訟結果往往能給當事人帶來巨大的經濟回報。若金融行業進行投資的話,豐厚回報也是顯而易見的。
對於法律行業來說,訴訟都需要成本,而且還伴隨著一定的風險,而金融行業的進入,恰恰就迎合了當事人和律師規避或減少訴訟風險的共同心理需求了。總而言之,訴訟融資是金融行業與法律行業一拍即合的產物,為時代發展的大勢所趨。

發展情況

在國外的發展情況
早在1967年,英格蘭威爾斯已經允許設立專門的訴訟基金,直到在過去的10年才真正被認可和迅速發展。澳大利亞於1990年允許對民事訴訟提供第三方融資。到現在,訴訟融資的公司越來越多,始創於2009年的博爾福德和始創於2007年的法律資本管理兩家事務所,它們的基金項目已經在倫敦上市;創立於2011年和2012年的由律師經營的黑袍資本和福布魯克資本管理兩家事務所;由瑞信之前的訴訟融資團隊創立的帕拉貝倫資本;正式創立於2007年的英國的Harbour公司和美國的葛爾欽凱勒資本。
國外一些貸款公司參與訴訟融資業務,其主要是為原告提供貸款服務,他們一般認為原告在訴訟中是占有主動地位,為原告服務更能保證他們能從投資的訴訟中獲得利潤。
在美國在訴訟融資方面還有個比較大的事件,2011年在福布斯中文網刊登了一篇題為《華爾街做得過分了嗎》的文章,文章談到了一些投資者、對沖基金對醫療過失訴訟案件提供資金,而迫使醫生離開醫療行業。這事件發生後,很多訴訟律師將他們的“專業”賺錢目光投向醫生、公司及其他目標身上——尤其是通過對沖基金為醫療過失訴訟案件提供資金時,帶來了一個新的產業的產生,這就是訴訟融資。
在中國香港的發展情況
香港,法庭在評定據法權產的轉讓‘是否違反禁止包攬訴訟及助訟的法律’時所需回答的核心問題,是有關交易有沒有恰當的商業目的,不會造成破壞司法及訴訟程式的危機。”香港的法律現在仍然是禁止包攬訴訟及助訟,但該案使得訴訟融資在香港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根據上述判詞,只要是有利於司法公正,在不影響司法工作的執行和司法過程的持正的前提下,訴訟融資是被允許的。
中國國內的發展現狀及前景
律師比較難獲得持續的案源、繁瑣的辦案流程效率低、高昂的律師費門檻、辦案本地化限制嚴重等系列問題,讓傳統法律人意識到行業的痛點;而網際網路經濟的衝擊,讓很多法律人開始考慮如何依託網際網路實現行業的轉變,從而取得競爭上的優勢,自此法律電商行業開始了慢慢探索之路。但是法律電商行業發展並不順利,大部分平台至今都難盈利。法律電商平台發展受阻原因:1)法律需求個性化與地域化都不利於網際網路的推廣,2)法律電商平台同質化嚴重,競爭日趨激烈,3)法律服務低頻次,4)法律現實需求與合適律師的精準匹配很困難。綜上所述,可見法律電商平台的發展逐漸受限,法律電商行業的下一個風口在哪?
民事訴訟是一項具有很大經濟利益的行為,訴訟的結果可能給當事人帶來豐厚的回報,這使得民事訴訟逐漸吸引了金融投資者的眼球。在美國,當一些訴訟案件最終以陪審團判以巨額賠償告終,就會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回報。如今,訴訟融資被引入我國,有些國內的律師、金融行業的專業人士盯上了訴訟融資的市場,均想從中分一杯羹。
目前國人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對法律的認識也越來越深,在碰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會第一時間想到要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利益,訴訟也就越來越多。但很多情況下,很多的被侵害人因為較高的訴訟所需的費用而選擇放棄提起訴訟,對侵害行為默默承受。訴訟融資就可以很好的解決這一情況,讓缺乏資金的被侵害人可以很好的利用法律手段維護和爭取自身的利益。從這方面看,訴訟融資在我國的市場或者潛在的市場還是巨大的,發展潛力也是巨大的。現在已有一些律師、金融行業的專業人士開始進入這個市場,國內已經有一些小型的公司開始開展訴訟融資的業務。
我國現階段還沒有真正形成訴訟融資業務的市場,只是一些關注國外訴訟融資市場的人士,把訴訟融資這一模式引入國內。政府、司法機關並未對訴訟融資發表任何評論或出台相關的檔案,要想把訴訟融資真正在國內市場“落地生根”並“茁壯成長”,還需要較長的時間。但從國外目前發展的情況來看,訴訟融資的發展是大勢所趨,我們應該把握先機,利用現有有限的資源,做國內開展訴訟融資業務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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