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程式中斷是指被告人提出抗辯,阻止原告人在那個時候或以那種方式將訴訟進行下去,從而使法定的訴訟程式造成中斷。 被告人要求停止訴訟的抗辯可針對原告人主張的地點、方式或時間提出異議。曾有一個時期,衡平法上的訴訟程式中斷與普通法上的訴訟程式中斷是不同的。前者僅僅是指訴訟程式的暫時中止,一旦缺陷得到糾正,訴訟即恢復進行;後者則指終止訴訟程式,原告人只能重新起訴。現在更為通用的是後一種的中斷訴訟程式。英文abatement一詞在法律上也用來指排除或制止騷擾,例如制止胡鬧或起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