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鋒剛

人物簡介,違紀通報,

人物簡介

芝川鎮北陳村原監委會主任

違紀通報

芝川鎮北陳村原黨支部書記王仲義、原監委會主任許鋒剛、原會計許勝民、原一組組長郭增學利用職務之便,騙取救災補助款,王仲義被韓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許鋒剛、許勝民、郭增學分別被韓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分別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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