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昭先叔父坐事系獄七年得釋案,發生於劉宋文帝元嘉年間(公元424—45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昭先叔父坐事系獄七年得釋案
- 涉及人物:許昭先
- 出處:《宋書·孝義·許昭先傳》
- 發生年代:劉宋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劉宋文帝元嘉年間(公元424—453年)。義興郡人許昭先,其叔父許肇之因犯事被關入獄中,但不知何故,一連七年未能判決。肇之子侄二十來人,只有昭先家境最為貧薄。但昭先卻獨自為叔父鳴冤申訴。他還時常送飯到獄中給肇之享用,他的家產不久就盪盡了,他又把住宅賣掉得錢維持。肇之入獄既久,連他的親生兒子們都已感到厭倦,只有昭先從不怠懈,如此堅持了七年。此事傳到朝廷,尚書沈演之對昭先的操行大為讚許,並為其說情,許肇之因此免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