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魏都區司法局

許昌市魏都區司法局

根據《中共魏都區委、魏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魏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許區發〔2010〕13號)檔案精神,設定許昌市魏都區司法局

許昌市區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魏都區司法局
  • 隸屬: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政府
  • 行政編制:37名
  • 成立時間:2010年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司法機關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範性檔案和指導性意見,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全區各行業法制宣傳教育、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許昌市魏都區司法局
(四)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全區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黨務工作。
(八)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督促落實:對局長辦公會、局領導決定事項的政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負責統計、文秘、信息、機要和檔案管理工作。
(二)政工室
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機關的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局機關和全區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的服務與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老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政工室規格為副科級。
(三)宣傳股
負責全區司法行政法制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法制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全系統法制宣傳報導工作。
(四)律師公證管理股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區律師管理工作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的年審註冊工作;承擔全區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全區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年度考核、公證員任命及免職的申報和公證員執業證年度註冊工作;組織公證員業務培訓和交流,監督、檢查公證質量;管理、指導全區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執業活動。
(五)基層工作股
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負責全區人民調解和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指導檢查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人員編制

魏都區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3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工室主任1名(高配為副科級),股級領導職數16名(含街道辦事處司法所長)。
核定工勤編制2名。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魏都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具體工作由區司法局承擔。
(二)基層司法所11個(丁莊辦事處、高橋營辦事處、七里店辦事處、東大辦事處、西大辦事處、南關辦事處、北大辦事處、五一路辦事處、西關辦事處、新興辦事處、文峰辦事處司法所),股級規格。主要職責:①協助基層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依法管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②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③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④代表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⑤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⑥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⑦接受“148”法律義務諮詢服務;⑧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⑨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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