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

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

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辦公室、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建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室文〔2019〕8號),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局長:岳中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Xuchang Jian'an District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岳中立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完善統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困難民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規、規章,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制度相關規劃、標準;擬訂醫療保障工作相關規範性檔案。
(二)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辦法,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辦法,貫徹執行藥品價格、醫療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藥品及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貫徹執行藥品及醫用耗材招標採購辦法,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負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的評估確定;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許昌市建安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許昌市建安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許昌市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許昌市建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套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管理、保障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調研、信息、安全、保密、機要、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群等工作。
(二)法規和規劃財務股(政務服務股)。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醫療保障系統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待遇保障股。貫徹執行職工醫療保障、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生育保險和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辦法,統籌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推進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辦法;負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的評估確定。
(四)醫藥和基金監管股。貫徹執行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辦法,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發布制度;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辦法;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編制

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許昌市建安區醫療保障局局長:岳中立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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