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交通運輸局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許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許發〔2014〕26號),設立許昌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現任許昌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組書記:郭棟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Xuchang Transportation Bureau
  • 現任領導:郭棟超 
  • 主管機構:許昌市人民政府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職責。
(二)承接的職責
1、水路運輸企業設立及經營跨市水路運輸審批職責。
2、水運工程專業丙級監理資質許可職責。
3、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初評為AAA級運輸企業的核定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定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統籌銜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規定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全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規定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規定、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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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規定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研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組織開展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承擔檔案起草和政務督查、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宣傳、外事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路政管理科(行政審批科)。組織擬訂全市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執法規劃和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參與實施交通管制;指導公眾出行路況信息服務和諮詢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工作。
(三)規劃與資金管理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戰略和規劃,統籌銜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或參與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批;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並發布有關信息;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資、信貸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
(四)人事科。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保護和衛生監督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教育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建設、維護相關規定、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重點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監管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公路建設、維護工作;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信息化規定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六)綜合運輸管理科。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有關規定;承擔指導公共客運、出租汽車、汽車租賃及道路水路客貨運輸管理等工作。
(七)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規定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機制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相關搶險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省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安全信息統計、分析、報送等工作。
(八)許昌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監察室主任、總工程師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核定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組書記:郭棟超同志
主持市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調研員、公路局黨委書記:蘇海民
負責市公路管理局黨委全面工作。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李占彪
協助郭棟超同志負責局日常事務工作,負責人事、資金管理、運輸管理、農村公路建設、高速公路建設、12328熱線及企業服務、工程建設管理、交通科技、工程質量監督、地方鐵路建設協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科、資金管理科、建設管理科、綜合運輸管理科、道路運輸管理局、農村公路管理處,交通工程定額質量監督站,聯繫萬里運輸集團及運輸企業。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劉欣
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單位創建、法制建設、行政服務中心協調管理、交通運輸執法、交通戰備、雙擁、行業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業環境污染防治攻堅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法規和路政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創建辦、交通運輸執法局。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宋紅軍
負責市郵政管理局全面工作。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何顯傑
負責紀檢監察、治理公路“三亂”、最佳化發展環境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監察室。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公路局局長:張建民
負責市公路管理局全面工作。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曹強
負責城市公共運輸、計程車行業管理、地方海事、港口航務、交通投融資、信訪穩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信訪辦、城市公共運輸管理處、交運投資有限公司、地方海事局,聯繫城市公共運輸有限公司。
許昌市交通運輸局副調研員:趙冠軍
負責機關黨建、宣傳、統戰、工會、行政事務、規劃設計、審計、招商引資、公共資源交易、政務公開、保密、民族宗教、老幹部、計畫生育、婦女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規劃科、工會、老幹部科。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許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許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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