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容(清朝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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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容,清朝大臣。康熙五十年舉人,授陝西府谷知縣。內遷工部員外郎,考選廣西道御史。雍正元年,改會考府郎中,仍兼御史。

基本介紹

  • 本名:許容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河南虞城
  • 去世時間:1750年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

人物簡介

許容(?—1750)河南虞城人,清朝大臣。康熙五十年舉人,授陝西府谷知縣。內遷工部員外郎,考選廣西道御史。雍正元年,改會考府郎中,仍兼御史。出為直隸口北道,遷陝西按察使。劾河東巡鹽御史馬喀以積鹽變價入己,上奪馬喀官,命兼管河東巡鹽御史,按治。尋聞容刑逼商人,解容任,令總督岳锺琪覆按。锺琪言容無刑逼商人事,上擢浙江布政使。五年,代國棟為浙江觀風整俗使。尋偕廣東巡撫楊文乾清察福建倉庫。

人物生平

六年,遭母喪,給假治喪畢,命仍還浙江。旋擢甘肅巡撫,以蔡仕舢代為浙江觀風整俗使。容疏議更正律例,出贓過付人宜視完贓減二等,得贓者完贓減一等,倍完方減二等,連斃二命宜加等。上皆謂不當,責容愚妄。八年,師征噶爾丹,上以容治軍需多推諉,命尚書查弼納赴陝西為之董理。及事竟,上諭容曰:“此次軍需,朕為挽將覆之轍,回已頹之波,救汝身家性命。較自御史五年內擢至巡撫之恩大矣!汝當知之。”上聞容追逋賦抵兵餉,限一年全完,民以大擾。諭曰:“朕念甘肅自軍興以來,挽運轉輸,資於民力,特將雍正八年額徵錢糧蠲免。容何得於蠲免之年行催徵之舉?令即停止。”九年,復以容查核錢糧過刻,諭毋累民。十二年,疏劾丁憂知府李綺虧空軍需,綺,衛兄也。上知容與衛有怨,戒容毋遷怒報復。容旋奏檄綺赴蘭州,虧空七千有奇,限半年回籍措繳。上諭曰:“所虧既有田房可抵,但當速遣回籍折變完補,何須勒限逼迫?”
乾隆元年,固原、環二縣歉收,容請借給貧民三月口糧,大口日三合,小口日二合。高宗諭曰:“政莫先於愛民。甘肅用兵以來,百姓急公踴躍。今值歉收,當加恩賑恤。汝治事實心,而理財過刻。國家救濟貧民,非較量錙銖時也。”尋,專筦軍儲大臣劉於義奏請加賑兩月,上責容褊隘卑庸,命解任。於義及陝西總督查郎阿劾容匿災殃民,奪官逮詣京師論罪,赦免。二年,署山西布政使。三年,調江蘇,署巡撫。四年,遭父喪,去官。五年,命署湖南巡撫。請終喪,不許。服闋,真除。八年,以劾糧道謝濟世狂縱營私失實,奪官,發順義城工效力。事互詳濟世傳。九年,復命署湖北巡撫。御史陳大玠等疏諍,謂容既以欺罔得罪,不當復用,上命罷之。十五年,上巡中嶽,迎謁,復原銜。尋授內閣學士。以病乞歸,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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