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經營範圍

許可經營範圍

許可經營範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法人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反映企業法人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法人業務活動範圍的法律界限,體現企業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核心內容。

民法通則》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這就從法律上規定了企業法人經營活動的範圍。經營範圍一經核准登記,企業就具有了在這個範圍內的權利能力,企業同時承擔不得超越範圍經營的義務,一旦超越,不僅不受法律保護,而且要受到處罰。核定的企業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可經營範圍
  • 外文名:The scope of business license
  • 定義:企業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
  • 種類:從事酒類零售、批發
定義,種類,

定義

營範圍是區分企業合法經營與非法經營的法律界限。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企業的許可經營範圍有以下要求:
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註冊。
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說,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註冊機關核准的為準。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企業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在進行登記之前,必須依法經過批准。

種類

1.從事醫療器械銷售、生產(一類醫療器械除外)(區藥監局)、藥品(區藥監局、衛生局)
《醫療器械許可證》
2.從事圖書報刊、報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區文化管理所、市新聞出版局)
《印刷許可證》
3.從事音像製品銷售(區文化管理所)
4.從事酒類零售、批發(區酒類專賣局)
《酒類許可證》
5.醫療機構設立(區衛生局)
6.從事食品流通(區衛生局)
《食品流通許可證》
7.從事煙零售、批發(菸草專賣局)
8.從事餐飲(區環保局、區衛生局、區消防處)
《餐飲許可證》
9.從事旅館、客房(區公安局、區消防處、區衛生局)
10.從事道路運輸、水陸運輸(交通局)
《道路運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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