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劍波(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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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劍波,男,漢族,1963年9月出生,江蘇張家港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22年10月訊息:許劍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蘇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劍波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3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5年07月,歷任沙洲縣(張家港市)公安局民警、副所長,張家港市楊舍鎮團委書記、農工商總公司副總經理、常務副鎮長,張家港市大新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農工商總公司副董事長等職務;
1996年09月,任張家港市大新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鎮農工商總公司副董事長;
1996年11月,任張家港市大新鎮黨委副書記、鎮農工商總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1998年12月,任張家港市楊舍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求囑腿蘭鎮農工商總公司(資產經營公司)副董事長;
2000年07月,任張家港市合興鎮黨委書記、鎮農工商總公司(資產經營公司)董事長;
2002年12月,任張家港市三興鎮黨委書記、鎮農工商總公司(資產經營公司)董事長;
2003年03月,任張家港連己市錦豐鎮黨委書記、鎮農工商總公司(資產經營公司)董事長;
2005年08月,任張家港市錦豐鎮黨委書記、鎮農工商總公司(資產經營公司)董事長、江蘇揚子江冶金工業園黨工委書記兼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6年03月,任張家港市錦豐鎮黨委書記、鎮資產經營公司董事長、江蘇揚子江冶金工業園黨工委書記兼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副處級);
2006年10月,任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09年07月,任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兼金港寒樂海鎮黨委書記、鎮資產經營公司董事長;
2011年07月,任張家港多放囑戒保稅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1年11月,任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19年09月,被免去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10月訊息: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許劍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蘇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3月,經查,許劍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出借國有資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重和歡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許劍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捉拜譽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蘇仔櫻院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蘇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許劍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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